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租 栋房 楼套房(店面) 房(间)。甲、乙双方就租店事宜协商如下:
一、承租时间: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租金方式:乙方先给付甲方 元作为保证金。第一年每月租金为 元。乙方每月壹号给付甲方租金作为当月的房租费。若乙方无故迟交租金,甲方按30元/日计算收取滞纳金,超出10天按乙方毁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房产税、营业税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四、乙方必须保护房内设施,若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店(房)内结构和装修。若甲方同意乙方装修,其装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合同一期清,其装移工程设施乙方不得拆除,一也不得奇平方要回装修费。
五、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清理打扫店内卫生,保持房内整洁后,归还钥匙甲方后,合同解除;若未打扫卫生清理,扣除押金后,合同解除.
六、维护栋房内公共卫生及安全,保护栋房内的公共设施(如路灯、总落水管、下水道、凉衣平台等),若公共设施被破坏,责任不明确的,维修费由栋内各承租人按租赁人口分摊。
七、双方在租用期内不能单方违约,乙方不能从事违法经营,不能转租他人,否则没收保证金后解除合同。
八.委期满后。一若乙方要求续租,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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