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提成管理方案
一、 目的
为了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员工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销售业务,不属于提成范围的销售业绩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提成销售管理方案适用时间为本年度(2019年)。 三、 销售人员薪资构成:
1、销售人员的薪资由底薪、补贴及提成构成;
2、发放月薪=底薪+差旅费,差旅补贴详见《财务报销制度》。 四、 销售任务
销售人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按年度累计核定,如果试用人员无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试用期后乃至入司第一年度,不设定销售目标,第二年初设定销售目标。 五、 提成制度:
提成结算方式:年终一次性结算,销售人员需提供的材料:辖区区域内销售账目。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当销售人员完成全年任务时,年终统一结算。如果业务人员未能完成当年的销售任务,公司根据销售人员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市场行情酌情发放奖金。 1、提成考核: 2、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实际合同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 3、销售提成比率: 提成等级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销售任务目标 ≥100% 80%~99% 80%以下 销售提成百分比 5% 3% 0 4、销售人员有损害公司利益、欺诈公司及客户的行为,未发放的提成不予发放。给公司产生损失时,待公司研究实际情况给出处理意见,赔偿相应损失,严重违法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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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法律责任。
5、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 特批费用 1、招待费
招待费指的是招待客户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由公司进行总量控制,销售人员需要招待客户的,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过审批的招待费,公司予以报销,记入销售人员个人帐号。 2、差旅费
差旅费指的是销售人员为了业务需要,前往外地开展业务而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也由公司进行总量控制,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过审批的差旅费,公司予以报销,记入销售人员个人帐号。
销售人员出差天数界定,年度出差天数累计200天以下,按公司出差制度报销差旅费,若超过200天,超出部分,个人承担70%,公司承担30%。 七、 离职处理
工作未满一年就离职的,离职日前已完成销售目标的,离职日前的提成按百分之五十发放给个人(按公司年终时间发放),但是离职日前仍未收到货款的,不发放提成。 离职人员在离职半年内要遵守竞业协议,不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活动,如有进行法律追究责任。
八、 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湖北*****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日
我已查阅本制度,并自愿遵守公司规定。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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