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动物狂犬病疫苗采购公告(2020)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1、项目名称:宣城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动物狂犬病疫苗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宣城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3、资金来源:动物防疫经费(市本级)
4、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需求
国产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2000头份,规格1头份/瓶,有效期不得低于18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确认方式
评标小组采取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评标、定标,以业绩、价格、资质等综合性指标最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及联系方式:
1、时间和地点:请供应商于2020年5月19日11:00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宣城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2、外地供应商如采用快递形式委托递交报价文件,需在快递单上写明项目名称且快递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宣城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否则视为无效。
3、联系方式:
电话(略))
宣城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2020年5月8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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