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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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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许可人在“已执行”兰花执行勾)。

2.3.1.5工作许可人填写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要求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

补充安全措施是指工作许可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安全措施和要求。

2.3.1.6办理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许可手续

(1)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填好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若几个班同时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应会同总工作负责人和各班的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作的安全措施,并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臵和注意事项,双方认为无问题后,由工作许可人填上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后,,双方分别签名。

(2)工作许可人将双方分别签名的一式两联工作票的下联叫工作负责人。随身携带,作为许可工作的凭据。

(3)经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方式。

(4)在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前,工作人员和车辆不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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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工作现场和设备区。

2.3.1.7工作开工

(1)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工作命令后,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详细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措施布臵情况,临近保留带电设备情况,布臵工作任务,提出工作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2)全体工作班成员确认对工作负责人所交待的事项和工作安排安排已全部领会后在“工作班组人员签名栏”签名。

(3)工作负责人带领全体工作班组成员进入施工现场组织工作。

2.3.1.8工作监护

(1)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工作人员的各种不安全行为。防止由于监护不力或不到位,造成事故发生。

(2)在靠近带电部位的工作或在构架上的工作,工作转移必须得到监护人不间断的全过程监护。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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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护人数,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监护必须到位。

2.3.1.9工作人员变动 (1)工作负责人变动:

1)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通知值班负责人,同时在工作票上填写离去和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并履行交接手续。

2)如果工作票签发人确实不能到现场时,可由工作票签发人电话通知值班负责人,由新的工作负责人代签名。

(2)工作人员变动:

1)工作人员变动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变动人员和变动时间;

2)工作人员从一个工作班转移到另一个工作班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新增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并指明带电设备、停电设备和注意事项。

2.3.1.10工作间断和转移 (1)工作间断:

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组所有人员必须从工作现场撤离,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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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日的工作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知工作许可人。 3)多日工作时,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工作许可人)。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从值班员(工作许可人)处取回工作票,上述手续必须在工作票开、复工栏内明确并签名。复工后工作负责人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完好,确保符合工作票要求。

4)工作间断后,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2)工作转移:

1)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应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

2)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由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3.1.11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延期

(1)工作负责人应按规定提前向值班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值班负责人得到值班调度员的批准同志后,方可将延期时间填在工作票上,同时通知工作负责人,双方分别签名后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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