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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博 物 院 二 期 工 程 监理实施细则 (拆除工程)
内容提要:
一、拆除工程的特点
二、拆除工程的监理流程
三、拆除工程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2009 . 09 . 28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南京市博物院二期工程 拆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拆除工程施工安全和做好老大殿的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细则,望施工单位认真对照执行,并望参与本工程的有关单位给予支持。对未涉及的内容及与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不符之处,以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为准。
第一章 拆除工程的概况及工程特点
一、工程概况
南京市博物院二期工程位于南京市中山东路321号;院址东临半山园路,西与维景大酒店、南京博物院宿舍区及714厂宿舍区接壤,北为海军指挥学院,南面为中山东路,地势呈南高北低,东高西低的走势。本工程为改扩建项目,修缮改造建筑面积2964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4857平方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桩基础,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抗震7度设防。
本工程拆除部分包括原人文馆后部建筑和部分西厢房、文物库房、武警办公楼等,拆除总面积约15800m2。
拆除部分的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
二、本工程拆除施工具有如下特点:
1、拆除一部分,保留一部分。
本工程老大殿始建于上世纪30年代,至今已有70年历史,超出了一般房屋的正常使用年限,而库房部分建于90年代。由于历史原因,老大殿在建设过程中修修停停,加上当时的经济条件有限,结构的构件规格多、尺寸小、配筋省、混凝土强度低,并且由于年代久远,部分结构构件已出现破坏现象,因此在拆除施工时要做好老大殿保留部分的加固和保护工作。 2、属于文物保护建筑。
本工程属于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并且老大殿是仿辽建筑,因此在做拆除部分与保留部分切割分离时,应对保留部分采取包裹、覆盖、加固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其文物价值不受损害。
第二章 本工程拆除施工的监理流程
一、审查施工企业下列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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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和特殊工种上岗证
5、施工组织设计、拆除专项施工方案以及专家审查意见等 6、拆除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开工报告等
二、检查施工单位安保体系是否健全
1、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2、施工安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
第三章 本工程拆除施工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一、编制依据
1、标准、规范
a、《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b、《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c、《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d、《城市房屋拆迁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e、《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2、拆除部分的相关图纸
3、本工程经公司批准、业主认可的监理规划 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5、本工程监理合同
6、工程建设文件和业主的合理要求 7、工程所在地自然、经济现状
二、拆除施工控制要点
1、施工准备的控制
a、检查施工单位投入拆除工程的施工机械器具是否满足本工程要求;
b、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隔离设施、防尘设施、安全标识、施工铭牌是否符合施工规范及施工方案的要求;
c、检查拆除部分建筑外侧是否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是否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d、拆除前,要求施工单位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e、组织拆除施工单位、顶升加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博物院对拆除部分与保留部分划分的切割线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才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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