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南 一、核销申报范围
核销的范围为生产企业2013年度海关已核销且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以前年度有相同情况的,也可以列入本次核销范围。
【注意事项】2013年度已核销加工手册原则上以海关传递来的加工贸易信息为准。企业申报手册核销时,如果海关传递的核销信息多于企业申报核销手册,系统会提示有未核销手册,企业必须申报全部已核销手册。如果海关传递的核销信息不全,企业申报核销的手册
可以多于海关传递的核销信息。
二、核销申报期限
2013年度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期限为2014年4月20日前。
【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应在当月免抵退税申报后进行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申报,即免抵退税申报与核销申报不能同时进行。如:确定201402为核销申报所属期的,应在所属期201402的免抵退税申报结束后,所属期201403的免抵退税申报开始之前,依此类推。
三、核销申报程序
年度核销由生产企业在申报系统中发起,经过“录入、申报、打印、反馈、调整、再申报”等环节的循环,直到最终确认手(账)册的实际分配率。
【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应在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前将上一年度加工贸易出口业务免抵退税申报完毕。即生产企业申请核销前,应先收齐2013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单证并进行免抵退税申报,且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年度核销复核确认后,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已核销手(账)册项下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
四、具体核销申报操作说明 (一)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
生产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进料加工核销手册数据。 (二)生成进料加工业务数据
生产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
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三)打印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
生产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报表”,选择“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进行打印。
(四)向税务机关申报核销
生产企业持加盖公章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及核销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销。 (五)核销申报数据读入
税务机关通过“审核系统-生产企业退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读入”,读入企业申报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 (六)核销申报数据审核
税务机关通过“审核系统-生产企业退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审核”,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审核系统根据海关传递的加工贸易信息自动生成《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 (七)核销申报数据反馈
税务机关通过“审核系统-生产企业退税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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