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物料盘存管理规程
目 的:了解仓库物料的贮存情况,为生产和其它部门提供作业的依据。 范 围:适用于对各库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的盘存管理。 责 任:仓库管理员、生产技术部、财务部、质量部。 内 容:
1.对在库物料实行日清月结,对药材实行年盘,其它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一般每月盘点一次,五金材料及易耗品一般每半年盘点一次。每季进行一次检查:查物料质量,查库存数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每月月末仓库管理员对库存物料、成品等物品进行清点:进库、出库、库存情况、不合格品的库存及处置情况,盘点完填写盘点报表,上报供应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销售部。
3.在盘存过程中将有出入的物料汇总在《仓库物料盘存表》中,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参加物料盘点的人员,在相应的栏目中签名。
4.仓库将此次盘点的实数结入新帐,对有出入的物料、成品、五金、易耗品在帐本上做出相应的调整。
5.查看物料外观有无:潮湿、霉变、虫蛀、鼠咬、损坏等情况。
6.查明物料数量与帐、卡是否相符;查明有无积压物料;是否超过物料储存期限。 7.查保管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防潮、防尘、防虫、防霉、防鼠等措施是否完善。 8.仓库的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必要时,联合设备动力部对库房的消防器械进行考证。
9.每年年底前组织一次年度大盘点,由仓库制定具体方案,财务部配合。
10.盘点时发现到复验期的物料按照《物料贮存期与复验管理规程》进行处理;超过有效期的物料按照《物料报废销毁管理规程》进行处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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