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6.2.8 连墙件布置
连墙件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的拉杆可采用8号一般用途低碳钢丝或φ6钢筋。拉杆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采用下斜连接,不应上斜连接;若无可靠连接,用φ8螺栓在建筑物混凝土部件上设置拉结点。
2 连墙件的拉杆必须配合顶杆使用,严禁使用仅有拉杆的柔性连墙件; 3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4 连墙件连接部位宜设置在混凝土圈梁、柱、楼板等具有较好抗水平力的结构部位,顶杆亦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楼板等结构部位。 6.2.9 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剪刀撑应在脚手架外侧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与地面倾角应为45°~60°。剪刀撑的型式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间断式剪刀撑或连续式剪刀撑;
2 间断式剪刀撑除应在脚手架外侧立面的两端设置外,架体的转角处或开口处也应加设一道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不小于4La。每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0m;
3 剪刀撑应与其它杆件同步搭设。剪刀撑应紧靠脚手架外侧立杆,并和与之相交的立杆全部绑扎;
4 搭接长度从有效直径起算不得小于1.5m,绑扎不得少于三道,两端绑扎点与杆件端部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中间绑扎点应均匀设置。剪刀撑应大头朝下,小头朝上(图6.2.9)。
10000(a)(b)图6.2.9 剪刀撑布置形式
(a)间断式剪刀撑;(b)连续式剪刀撑
6.2.10 斜杆(斜撑、抛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侧转角处,与地面成45°角,底脚距外排立杆可为700mm。当脚手架纵向长度小于15m或架高低于10m,斜撑可从下至上连续呈“之”字形设置以代替剪刀撑(图6.2.10-1);
2 水平斜撑应设置在脚手架有连墙件的步架平面内,斜撑两端与立杆应绑扎呈“之”字形,其中与连墙件相连的立杆必须作为绑扎点(图6.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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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10-1 斜撑的布置
1—横向水平杆;2—纵向水平杆;3—立杆;4—斜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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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10-2 水平斜撑布置
1—砖墙;2—连墙件;3—水平斜撑
3 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搭设到三步架高以上时每隔5~7根立杆应设置抛撑,抛撑应进行可靠固定。抛撑与地面应成45°~60°角,底端埋入土中深度不得小于0.5m(图6.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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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10-3 抛撑的布置
1—脚手板;2—横向水平杆;3—抛撑; 4—纵向水平杆;5—内立杆;6—外立杆
6.2.11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作业层铺设竹笆脚手板时,应在里外侧纵向水平杆之间设置搁栅,并符合下列规定:
1)搁栅应设置在横向水平杆上面,并应和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绑扎牢 固;
2)作业层铺设搁栅不得少于两根,在纵向水平杆之间均匀布置,且间距 不得大于400mm,;
3)搁栅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搭接处应头搭头,梢搭梢。搭接长度从有效 直径起算,不小于1.2m。搭接端应在横向水平杆上,并伸出200~300mm; 4)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 铺,四个角应用14号镀锌铁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2 竹串片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竹串片脚手板可采用对接或搭接铺设(图6.2.11)。竹串片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
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的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竹串片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图6.2.11 脚手板对接、搭接的构造 (a)脚手板对接;(b)脚手板搭接
3 作业层及其下层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距离不大于120~150mm; 4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不宜超过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6.2.12 脚手架搭设至二步架高及以上时,作业层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底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6.2.13 门洞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脚手架底层设置门洞时,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形式(图4.2.13),斜杆与地面倾角应在450~600之间。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处,应在其余5个平面内的图示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上端应向上连接交搭2~3步纵向水平杆,并应绑扎牢固。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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