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本标准中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GB/T 8170—2008的规定。 7.2.1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合格产品
a) 产品全部技术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
b) 在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产品其它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7.2.2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不合格产品
a) 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b) 有机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c) 粪大肠菌群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d) 蛔虫卵死亡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e) As、Cd、Pb、Cr、Hg中任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f) 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2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 8 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生物有机肥的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应符合NY/T 798—2004中第7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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