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桥梁标志牌完善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东采公〔2011〕638号 招标单位: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0769-22317363-8119
2011年9月
中国
东莞市城市桥梁标志牌完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1〕638号
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
第五篇 相关保函格式
第六篇 用户需求书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评标工作大纲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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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桥梁标志牌完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1〕638号
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的委托,为东莞市城市桥梁标志牌完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1〕638号)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项目名称 货物内容 计量单位 采购 数量 完工期 质保期 交货地点 东莞市城1 市桥梁标志牌完善采购项目 注:详见用户需求书。
桥梁标志牌 项 1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3、 合格投标人指:
1)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桥梁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 担任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桥梁或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的复印件盖公章); 3) 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有本公司三年以上的社保记录(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
4)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
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5)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
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 招标文件于2011年9月22日至2011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
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注: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
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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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桥梁标志牌完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1〕638号
6、 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
15款”要求提交。
7、 投标文件于2011年10月12日下午2:00~下午2:30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代表
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8、 兹定于2011年10月12日下午2:30(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
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 三 室。
9、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 联系人:高小姐 0769-22805809
10、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东莞办事处
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769) 22317363-8119 传 真: (0769) 2231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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