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零星维修工程工作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现就零星维修工程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一、维修项目申请立项
1、由需要维修单位填报维修申请表送至基建后勤(资产)管理处确认。
二、维修项目立项审批
1、造价在5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由基建后勤(资产)管理处相关科室审核审批并组织实施。
2、造价500-1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基建后勤(资产)管理处职能科室审核后报分管副处长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3、造价1000——2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基建后勤(资产)管理处职能科室审核后报基建后勤(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4、造价2000——10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基建后勤(资产)管理处职能科室初审,基建后勤(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维修项目管理与回访
1、维修工程任务完成后由被服务单位或对象签署意见后,作为项目经费决算的依据。
2、电话回访。维修项目任务结束后,相关职能科室了解任务完成的情况、服务质量和态度等。
3、现场监督。基建后勤(资产)管理处相关科室必须现场监督维修质量。
四、工程验收
1、造价在5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基建后勤(资产)管理处相关科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2、500—1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基建后勤(资产)管理处分管职能科室处长组织施工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3、1000—2000元维修项目由基建后勤(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4、2000—10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分管副院长组织施工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五、工程决算及审核
1、5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在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2、500-1000元的维修项目在工程验收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3、1000-2000元的维修项目在工程验收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4、2000-10000元的维修项目在工程验收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六、工程资料归档
所有维修项目须将相关资料留存归档。基建后勤(资产)管理处相关科室汇集申请表、任务书、预算书、验收单、决算书等相关资料集中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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