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E.3.5-2
原始记录表2.1—石油化工户外装置(接闪器)的检测
记录编号: 共 页 第 页 检 测 项 目 标 准 要 求 杆长1米以下: 圆钢φ≥12mm;钢管φ≥20mm,壁厚≥2.8mm; 杆长1~2 米: 圆钢φ≥16mm;钢管φ≥25mm,壁厚≥3.2mm; 独立烟囱顶上: 圆钢φ≥20mm;钢管φ≥40mm,壁厚≥3.5mm 2圆钢φ≥8mm;钢管截面≥50mm,厚度≥0.5mm; 扁钢截面≥50mm2,厚度≥2.5mm; 2镀锌钢绞线截面≥50mm(悬链式) 实 测 结 果 接 闪 杆 材料规格 接 闪 线 材料规格 材料 2镀锌钢绞线截面≥50mm 规格 接闪网接 闪 器 非金属粉粒料桶仓≤10m×10m或12m×8m; 网格 自然通风开放式冷却塔和机械鼓风逆流式冷却塔: 尺寸 ≤10m×10m或12m×8m(爆炸危险环境2区); ≤20m×20m或24m×16m(非爆炸危险区域) 下列物体当其壁厚满足不锈钢、镀锌钢和钛板厚度≥4mm,铜板厚度≥5mm,铝板厚度≥7mm时,可作为接闪器: 1 设备整体封闭、焊接结构的金属静设备; 2 装有带阻火器的呼吸阀的金属罐体; 3 独立安装或成组安装在混凝土框架上,顶部高出框架的金属粉、粒料桶仓; 4 独立安装或安装在混凝土框架内,顶部高出框架的钢制塔体 用作接闪器的金属装置及材料规格 符合GB50650-2011第4.3.3条、第5.11.5条规定的金属放空口,其壁厚应满足不锈钢、镀锌钢、钛和铜板厚度≥0.5mm,铝板厚度≥0.65mm,锌板厚度≥0.7mm 金属炉子、浮顶储罐(包括内浮顶储罐)、金属烟囱及金属火炬筒体可不作规格要求 连接方式 焊接,螺栓紧固 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直径6倍,双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直径10倍,单面施焊;扁钢与扁钢搭接≥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圆钢直径6倍,双面施焊;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焊接部分的防腐应完整;螺栓固定的应有防松零件;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镀锌、涂漆(材料为不锈钢、铜材、铝合金时加以注明) 连接工艺 与质量 防腐措施 与现状 31
表E.3.5-3
原始记录表2.2—石油化工户外装置(接闪器保护范围)的检测
记录编号: 共 页 第 页 检 测 项 目 标 准 要 求 实 测 结 果 无管帽且未装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或蒸气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管口上方半径的半球体 5m的半球体空间应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 空间 上方半径5m保护到管口 有管帽且未装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或蒸气保护到有管 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管帽以上的垂直帽的管口外 距离1m~5m、距管口处的水平距离2m~5m的空的空间 间应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具体详见GB50650-2011规范表5.11.2) 保护到管 帽或无管 帽的管口 符合GB50650-2011第5.11.5条规定的非金属制的放散管、呼吸阀和排风管等,管帽或无管帽的 管口应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 接闪器保护范围 示保护到 装置本体 非金属外壳的静设备、非金属粉粒料桶仓、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塔顶层(高塔、冷却塔)平台上的灯具设备(照明灯、现场操作箱、航空障碍灯 等)、其它不能作为接闪器的装置,应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 非金属储罐应设置独立接闪杆或网,独立接闪杆与被保护物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 接闪器与 被保护物 意图 接闪器检测综评及备注: 32
表E.3.5-4
原始记录表2.3—石油化工户外装置(引下线)的检测
记录编号: 共 页 第 页 检 测 项 目 标 准 要 求 ≥2根; 独立接闪杆≥1根; 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只设1根引下线,超过40m时应设两根引下线 实 测 结 果 根数 间距 ≤18m 材料规格 明敷: 2圆钢φ≥8mm;扁钢截面≥50mm,厚度≥2.5mm; 利用柱内主钢筋作引下线:φ≥10mm; 利用本体、框架作引下线可不作规格要求 引 下敷设状况 应均匀或对称布置,应平正顺直、无急弯,应经最短路径接地; 在高空布置、较长的卧式容器和管道(送往火炬的管道)应在两端设置引下线; 明敷引下线宜沿框架支柱引下敷设, 并在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加机械保护 焊接、夹接、卷边压接、螺钉或螺栓等; 利用柱内纵向主钢筋作为引下线时,柱内纵向主钢筋应采用箍筋绑扎或焊接 扁钢与扁钢搭接≥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直径6倍,双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直径10倍,单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圆钢直径6倍,双面施焊;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焊接部分的防腐应完整;熔焊;绑扎(有箍筋或网状的钢筋)时主筋搭接长度≥200mm;螺栓固定的应有防松零件;保证金属各部件间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镀锌、涂漆、混凝土内钢筋(材料为不锈钢、铜材、铝合金时加以注明) 线连接方式 连接工艺 与质量 防腐措施 与现状 引下线检测综评及备注: 33
表E.3.5-5
原始记录表2.4—石油化工户外装置(接地装置)的检测
记录编号: 共 页 第 页 检 测 项 目 土壤电阻率(ρ)测试值 标 准 要 求 实 测 结 果 设置情况 防直击雷的接地体宜与防闪电感应和电力设备用的接地体连接成一个整体的接地系统(非金属储罐除外); 塔体、金属静设备、金属罐体、金属桶仓、冷却塔的接地装置宜围绕设备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接 接地体 材料规格 水平接地极: 圆钢、锌包钢(阴极保护系统时)φ≥10mm;扁2钢截面≥160mm,厚度≥4mm; 垂直接地极: 圆钢、锌包钢(阴极保护系统时)φ≥16mm;钢2管φ≥50mm;角钢截面≥290mm,厚度≥3mm 接地板: 钢板500mm×500mm 地装置 接地线 材料规格 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 连接方式 焊接 扁钢与扁钢搭接≥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直径6倍,双面施焊;圆钢与圆钢搭接≥圆钢直径10倍,单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圆钢直径6倍,双面施焊;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焊接部分的防腐应完整;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连接工艺 与质量 防腐措施 与现状 镀锌、涂漆 接地装置检测综评及备注: 34 表E.3.5-6
原始记录表4.1—石油化工户外装置(防闪电感应及防静电接地措施)的检测
记录编号: 共 页 第 页 检 测 项 目 标 准 要 求 实 测 结 果 塔体、金属静设备、炉子、金属罐体、金属桶仓、每组较大金属物 钢框架、每组管架等接地点应≥2点,接地点间距应≤18m 每根金属管道均应与已接地的管架做等电位连接,多根金属管道可互相连接后,应再与已接地的管架做等电位连接 管架上敷设输送可燃性介质的金属管道,在始端、末端、分支处,均应设置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平行敷设的金属管道、框架和电缆金属保护层等,当其间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30m进行金属连接,相交或相距处净距小于100mm时亦应连接 金属管道等长金属物 进、出生产装置的金属管道,在装置的外侧应接地,并应与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在管道分岔处、无分支管道每80~100m处做防静电接地 直接埋地管道,可在埋地之前及出地后各接地一次 炉区:炉子上的金属构件均应与炉子的框架做等电位连接 静设备区:平台金属栏杆应被连接成良好的电气通路,并应通过沿柱明敷的引下线或柱内主钢筋与接地装置相连 机器设备区:机器设备和电动机安装在同一个金属底板上时,应将金属底板接地;安装在单独混凝土底座上或位于其他低导电材料制作的单独底板上时,应将二者用接地线连接在一起并接地 冷却塔:钢楼梯,进、出水钢管应与冷却塔接地装置相金属物 连;塔顶平台四周金属栏杆应连接成良好电气通路 等电位连接 可燃液体装卸站:露天装卸作业场所应将金属构架接地;进入装卸站台的可燃液体金属管道应在进入点接地 排放设施及金属附件: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阻火 器、量油孔、人孔、透光孔、切水管等应等电位连接 电气、信号线路:应采用铠装屏蔽电缆或穿钢管、桥架敷设,屏蔽层应接地并与电器设备的外壳、保护罩相连 柱子主筋连接:设专用引下线时,钢筋混凝土柱子的钢筋,应在最高层顶和地面附近分别引出接到接地线(网) 防闪电感应措施及防静电接地措施 35
表E.3.5-7
原始记录表4.2—石油化工户外装置(防闪电感应及防静电接地措施)的检测
记录编号: 共 页 第 页 检 测 项 目 标 准 要 求 实 测 结 果 金属物与引下 线的空间距离 应满足Sa3≥0.75kclx,不满足时,应在高于连接点的地方增加接地连接线 防闪电感应措施及防静电接地措施防闪电感应及防静电接地措施综评及备注: 36
浮顶罐 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50mm2的软铜(含内浮顶罐) 线作电气连接 应采用可导电的管子或内设金属丝、网的管子,并输送易燃液体的将金属丝、网的一端可靠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非金属管 装卸液化石油气用的胶管两端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6mm的铜线跨接 应在汽车(槽)罐车和槽船的装卸场所、码头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 防静电接地装置 下列甲、乙、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作业场所,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装置:泵房的门外;在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码头上下船的出入口处 检查防静电接地措施相关连接导体材料规格、施工工艺 防静电接地线不得利用电源零线、不得与防直击雷接地线共用 检查静电接地仪的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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