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是博士生招生复试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程序
申请考核总成绩是英语折算成绩、基础水平测试、学科专业水平考核、学科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总分400分。单项成绩未达到60分或总成绩未达到240分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全部考核内容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结果、考核成绩、体检情况等确定考生拟录取排序。原则上,以1:1.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候选名单。
在候选名单中的考生,如其所报导师名额已满,可申请调剂导师。申请调剂导师的考生,其录取顺序排在候选名单末尾。如导师名额已满,且考生不愿申请调剂导师,则视为放弃拟录取候选资格。
七、时间安排及要求
申请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http://gs.njtu.edu.cn/cms/zszt/)—信息系统—博士招生”,进入后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注册成功后自动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准确记住自己的报名号。
如考生报考英语条件为“在交通领域相关期刊、会议公开发表1篇高水平英文学术论文”,报名时须将该文章列于“发表论文著作”项的首条,并在其后备注“(英)”字样;其他发表论文请按照期刊会议水平由高到低依次罗列。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7日(含) 2. 网上缴费
缴费标准: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缴费标准执行。 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1月7日(含) 3. 寄送申请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后,须向学院递交或寄送(以收件邮戳为准)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见上文“二(三)”。
递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第八教学楼交通运输学院;收件人:研究生科;邮政编码:100044。
注:由于校园内禁止快递车辆,为保证材料正常送达,请使用中国邮政邮寄。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月11日 4. 公布初审名单
初审名单最迟公布时间:2019年1月23日
初审名单公示位置:交通运输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 5. 材料验证
验证时间:2019年3月4日14:30-17:30
验证地点:届时公布在交通运输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 验证材料:
①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原件);
② 英语成绩证明原件; ③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④ 学生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 ⑤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原件。 6. 考核组织
学科专业水平考核(笔试):2019年3月5日8:30-11:30 学科综合能力面试(面试):2019年3月5日14:30开始
填写、打印《学科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表》(附件),面试时交给面试组长。 笔试、面试分组及地点请于3月4日18:00以后登录交通运输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查看。
7. 体检组织
请各位考生于材料验证前完成体检。
体检时间:每周一、周四上午7:30开始,9:30停止验血。(请考生尽可能
在3月4日上午完成)。
体检地点: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
八、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对申请考核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保证公示信息的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① 《交通运输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②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③ 拟录取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编号、姓名、外语水平成绩、基础水平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学科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九、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研究生招收申请考核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研究生生招收申请考核制工作,接受研究生院、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检查。
工作期间,学院严格按照研究生院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
十、其他说明
本实施细则自2019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试行。 本实施细则由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交通运输学院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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