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 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 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 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 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 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 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2018年多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下合伙协议:
一、 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为,系该 店铺的?二、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达成如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 出款金额
相等, 为人民币 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 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 方认同的
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 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 分割。合伙
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 入为净利润,
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 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 合伙财产
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 议; 除
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 责任; 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①合伙 协议约
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 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 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 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 将其除
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 ③执行合 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 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 算。
3、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 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 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 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 事项须由合
伙人各方共同决定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 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 分担合伙的经营 损失的
债务 ;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 如 其业务
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
2、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