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结束。 1.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矿在材料科设立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中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
(2)在抢险期间,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权统一调用储备的抢险物资和设备。
(3)地面和井下分别设一处消防材料库,应急物资配备、管理、维护符合管理规定。
(4)下井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自救器,通防部门安设专人对自救器按《企业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对不合格或超期使用的自救器严禁下井使用。
(5)同时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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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1矿井火灾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1.1矿井火灾危险源评估
(1)危险源分析
a.停采线的防火处理不及时或采空区封闭不好也会造成煤层自然发火。
b.采空区封闭不及时,密闭破坏后不及时维修,造成采空区漏风,有可能引起自然发火。
c.采掘工作面的违章放炮、瓦斯煤尘事故也会引起火灾。 d.由于井下烧焊电气设备过热、过流短路、皮带运转、油开关爆炸等原因,也会引起外因火灾。
2.1.2矿井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2.1矿井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
⑴外因火灾: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如放炮作业、机械摩擦、电器设备运转不良、电源短路、电缆老化击穿、电焊气焊、照明、照相摄影等明火引起的火灾,此类火灾人为因素较多,一旦疏忽管理,随时都会发生。外因火灾易于发现,发展速度快危害严重,进风井筒、井底车场一旦发生火灾,对矿井安全威胁程度较大,但此类事故除皮带井外,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较小。
⑵内因火灾:主要是煤层自然发火引起的火灾。内因火灾主要发生在工作面开采线、停采线、两巷附近浮煤、工作面采空区、煤柱及掘进巷道高冒区等,此类火灾发火隐蔽,不易发现,危害严重。
(3)该矿井为子长县煤炭资源整合矿井之一,整合前,为四个系统独立的生产矿井【原冯家庄煤矿,郝家坪煤矿,双扶煤矿,炭库沟煤矿】。经过调查证实四个矿均有大面积采空区,施工中遇有采空区时,必须查清空区内温度、一氧化碳等情况,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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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方可施工。
2.1.2.2矿井火灾危害程度分析 ⑴危害程度
发生火灾事故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
a.产生高温和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窒息及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b.烧毁支架、设备和煤炭资源,造成财产损失。
c.产生火风压,破坏通风系统,使井下风流紊乱,扩大事故。 d.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e.使矿井局部或全部停产,破坏矿井生产,造成工作面停产、封闭,生产接续紧张。
f.扑灭井下火灾,消耗大量人力物力。 g.封闭火区、冻结大量可采煤量。 ⑵影响范围
外因火灾:矿井外因火灾事故发生时,将威胁其下风侧的所有工作面地点。
内因火灾:工作面进风平巷、工作面采空区发生火灾时,将影响整个工作面、回风平巷、采区回风巷;当火风流发生逆转,影响范围会进一步扩大,影响整个采区直至水平、矿井。 2.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⑴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必须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工作。
⑵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⑶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矿山救护大队必须设立待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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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总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
⑷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2.3组织机构及职责
同水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3:组织机构及职责),第24页。 2.4预防及预警 2.4.1危险源监控
2.4.1.1火灾灾害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⑴对所有煤层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报上级煤矿监察机关备案。
⑵每季度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⑶每周检查一次采空区密闭墙,建立检查记录档案,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⑷井下烧焊作业必须填写《烧焊报告单》,老化电缆及时更换,井下使用的材料阻燃性能必须符合要求。
⑸每月初,排查防火观测点和发火隐患点制定防火计划,根据防火计划设专人负责防火检查,瓦斯检查员按矿井综合防火规定要求对其它地点进行防火检查。
⑹对井下易发火地点进行检查,搞好自然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对防火处理工程都要建立处理卡片。
⑺在开采有自然发火的煤层工作面时,回风流中要安设CO监测传感器,对风流中的CO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8)每周一次对井下易发火地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对发火情况预测预报。
(9)严格井下电器设备管理,井下电器设备杜绝失爆,对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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