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 文件
浙卫发〔2008〕284号
关于组建浙江省第21批援马里医疗队的通知
浙江大学,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卫生局,省立同德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根据我厅浙卫发〔2006〕119号文通知,2009年浙江省第21批援马里医疗队的组派任务将由你们分别负责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选派援外医疗队员人数
(一)请宁波市卫生局负责选派以下专业与人数:内科、外科、骨科(要求会操作关节镜)、妇产科、儿科、针灸科、放射科、麻醉科及厨师各1人,共9人,其中含兼职队长1人。工作地点:马里共和国马尔格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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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嘉兴市卫生局负责选派以下专业与人数:内科、外科、儿科、放射科及厨师各1人,妇产科、麻醉科各2人,共9人,其中含兼职队长1人。工作地点:马里共和国锡加索大区医院。
(三)请浙江大学负责选派:外科、妇产科各1人(要求会操作腹腔镜手术);请省立同德医院负责选派:内科1人;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选派:骨科1人;请杭州市卫生局负责选派:放射科1人;请衢州市卫生局负责选派:针灸科1人,麻醉科1人,检验科1人,厨师1人;以上共9人。工作地点:马里共和国卡地医院。
(四)援马里医疗队总人数31人,分别在上述三地工作。医疗队总队部设在卡地医疗点,专职总队长兼卡地医疗点队长。总队长和翻译由我厅统一选派。
二、援外医疗队期限
出国工作时间两年,2009年7月下旬出国,2011年8月初回国。出国前我厅将组织全体队员在杭州集中培训外语和涉外纪律教育,时间6个月。
(一)援外医疗队员选拔条件:
请严格按照选派条件推选高素质、高水平的人员参加援外医疗队。
1、思想政治条件
(1)医疗队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出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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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条件;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援外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顾全大局,有团队精神,工作认真,医德高尚。
(2)兼职队长原则上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高级以上职称,热爱援外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在本单位有较高的威信,能够以大局为重,团结同事,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具有较好的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
(3)翻译、厨师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忠于职守。
2、业务技术条件
(1)医疗队各科专业技术人员:临床科室和医技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独立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翻译:接受过本专业系统学习,有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有一定教学经验。
(3)厨师:应持有三级及以上中餐厨师等级证书,有3年以上烹饪工作经验,红白两案兼能,烹调技术全面,会做糕点,掌握部分西餐做法,讲究食品、厨具和个人卫生。
3、外语条件
援外医疗队医务人员应达到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具备一般听说读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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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体条件
(1)援外医疗队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经过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2)凡肝功能异常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及患有慢性病、传染性疾病者不宜选派。
(3)厨师须持有健康证。 5、年龄条件
援外医疗队员原则上女不超过50岁,男不超过55岁,再次派出的医疗队员可适当放宽。
三、援外医疗队员选拔方式
(一)根据卫生部规定,援外医疗队员必须从省、市级二甲以上医院选派,不再从县级医院选派。
(二)援外医疗队员的选拔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组织选拔,也可在自愿报名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实行业务考试,择优录取。
(三)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动员,把援外医疗队员的选拔与本单位人才培养结合起来。
(四)请各单位按1∶2的比例提出推荐名单,并填写浙江省第21批援马里医疗队预备队员推荐表(见附件1),于11月28日前报厅国际合作处。我厅将对被推荐人员进行考察,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四、援外医疗队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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