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年均增长38.19%和42.42%;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1.2亿元,年均增长49.5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8亿元,年均增长19.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22元,年均增长19.94%;农民人均纯收5779元,年均增长13.48%。**投资开发前景广阔,该县在进一步审视县情,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到**,经过认真分析、反复论证,确定了把**建成“绿色产品基地、特色经济之乡、旅游休闲新区、遵义卫星城市”
2.1.4 项目所在县的土地利用状况情况
镇宁自治县地处黔中高原向黔南山地倾斜的斜坡地带。全县土地总面积1709.42平方公里,下辖16个乡(镇),2010年末总人口322869人,是一个由汉、布依、苗、艇、仡佬、回等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自治县。
(一)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据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全县土地总面积170941.9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
1、农用地
全县农用地面积127482.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58%。具体分类面积是:
耕地面积54997.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17%,其中:灌溉水田9904.65公顷,望天田6229.36公顷,旱地38736.70公顷,菜地126.62公顷,分别点耕地面积的18.01%、11.33%、70.43%、0.23%。
园地面积111.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其中果园面积80.52公顷、桑园6.02公顷、荼园21.51公顷,其它园地3.76公顷,分别占园地面积的72.02%、5.38%、19.24%、3.36%。
8
林地面积38153.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32%。其中,有林地面积2896.60公顷,灌木林地3216.17公顷、疏林地280.8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5692.77公顷,迹地0.83公顷、苗圃1.00公顷,分别占林地面积的75.90%、8.43%、和0.74%、14.91%、0.01%和0.01%。
牧草地面积32331.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91%,全部为天然草地。 水面面积为1889.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其中,河流水成1352.39公顷、水库水面460.26公顷、坑塘水面51.25公顷、滩涂25.62公顷,分别占水面面积的71.57%、24.36%、2.71%和1.36%。
2建设用地
全县建设用地面积4323.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具体分类面积是: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2794.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其中城镇187.5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201.52公顷、独立工矿用地312.57公顷、特殊用地93.72公顷,工矿用地6.71公顷,分别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6.71%、78.77%、11.18%和3.34%。
交通用地面积795.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7%。其中:铁路0.73公顷;公路347.20公顷;农村道路445.15公顷;港口码头1.39公顷;分别占交通用地面积的0.09%、43.65%、56.09%和0.17%。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732.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2%。其中:沟渠716.61公顷,水工建筑手16.19公顷,分别占水利设施面积的97.79%和2.21%。
3、未利用土地:
全县未利用土地面积39135.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89%。其中,荒
9
草地1484.21公顷,沼泽地0.93公顷,裸土地16.06公顷,裸岩石砾地29284.63公顷,田土坎9349.34公顷,分别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3.79%、0.002%、0.04%、74.83%和21.34。
以上数据来源于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全县土地利用现状详见表2.1.4。
表2.1.4 **县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 单位:ha
城镇村及行政区域 耕地(01) 总面积 (02) (20) 170941.94 54997.33 111.81 38153.20 32331.08 4323.14 (10) 地(11) 39135.86 园地林地(03) 草地(04) 工矿用地 输用地利设施用(12) 交通运水域及水未利用地795.47 1889.52 2.2项目提出的理由
(一)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二)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配套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三)加强农田防护,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改善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农用增效、农民增收。 (五)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2.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2.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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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务院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9.《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文件)
10.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文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建[2011]128号
1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1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2.3.2相关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地资发[1998]166号 2.《关于切实做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地资发[1999]39号 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
2.3.3相关规划
1.《**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2020年) 2.《**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2002-2020年) 3.《**县“十一五”生态建设规划》 4.《**县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2.3.4技术标准
1.《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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