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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会计学《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期末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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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专升本会计学专业《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函授试题A卷答案 名词解释

1.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力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

3.我国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4、销项税额:企业在销售货物、服务等活动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简答题

1.、答;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分) ②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分) ③购买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确定; (4分) ④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确定与抵扣。 (4分) 2、答:

税务会计的目标总体目标与财务会计的应当一致,即提高经济效益。税务会计还有区别于财务会计的具体目标:依法纳税是税务会计的首要目标;提供会计信息,有助于税务决策;有助于进行纳税筹划。 (8分)

税务会计的任务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正确核算所发生的涉税业务,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是在国家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努力节税,寻求企业税收利益。 (7分) 计算题

1.(1)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13%+25500=32000(元) (2)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2000×60×17%=102000(元)

(3)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02000-32000=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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