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11/26 21:48:24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1 一 月 产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利润 合 计 四 月 产品名称 合 计

数量 金额 利润 合 计 产品名称 五 月 数量 金额 利润 产品名称 合 计 六 月 数量 金额 利润 合 计 二 月 合 计 三 月 利润 产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利润 产品名称 数量 金额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2014年9月23日修订版)

一、 设定依据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龙府办〔2014〕9号)。

二、扶持对象

1、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岗区,并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等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对我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

3、经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批准的其他扶持对象。

三、扶持类别和方式

1、扶持类别。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下称专项经费)根据扶持条件和标准的不同,将扶持项目划分为核准制和评审制两类:

(1)核准制项目。包括:奖励扶持、纳税奖励、房租扶持、参展扶持、文博会扶持和配套扶持。

(2)评审制项目。包括:项目建设扶持(含园区<基地>)建设扶持、街道品牌项目扶持和平台建设扶持)、原创研发和市场推广扶持、重点企业落户扶持、贷款贴息等。

2、扶持方式。专项经费扶持采取事后申报制,即在项目完成后依据费用发生情况和相关程序进行申报,但第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十五、十七、十八条经批准可前置申请。

四、对申报项目要求的补充规定

在《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项目要求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1、同一个企业同一个项目已获得区内其他部门专项资金扶持的,一律不再获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扶持。

2、专项经费扶持政策中涉及的“中小微企业”,其划分标准参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

3、专项经费扶持政策中涉及的“重点扶持领域”为:创意设计业、文化软件业、动漫游戏业、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业、数字出版业、影视演艺业、文化旅游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业、高端工艺美术业(详见附件1)。

4、专项经费扶持政策中涉及的“原创项目”是指项目拥有匹配的国家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和版权登记等知识产权证明,相关证明必须在申请单位集体或单位法人个人名下。同一知识产权证明只能作为一个原创项目的依据。

5、关于办公场地房租补贴:(1)申请对象为园区入驻企业,园区投资商和运营管理商不能申请;(2)租赁合同的期限须在3年及以上,须经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且已经执行合同1年及以上;(3)办公场地是指生产、销售类企业的管理人员独立办公区域(不含生产、销售和独立展示区域)、创意设计类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创意设计人员的工作区域,其面积以现场考察并由第三方测量为准;(4)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空间范围,须在明确的物理边界之内。对于个别没有明确物理边界的园区,以既定的园区管理范围为界,且须经园区运营管理部门初审后由区文产办现场考察核准。

6、凡参加各级政府部门组织且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参展经费的交易展会,均可申请参展补贴;凡自行参加行业内交易展会,须在参展前经区文产办备案认可后方可在参展后申请参展补贴。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申报指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6adug9sahj3blzb1bwa62p7v43zg7t00hvp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