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附件说明的原文及译文原件,操作维护规程。
3.设备商检报告、索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价单、装箱单、报关单、减免税证明书、安装、调试、验收报告。
4.精度性能检验单原文及译文原件。 5.随机图纸、备件图册原件与译制原件。
6.设备润滑、冷却材料与国内牌号对照表式化验报告。 7.自制非标设备的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验收单、竣工图纸、使用操作维护说明书等全套技术资料。
第五十四条 设备档案保管
(一)设备档案除本办法规定中的原件及译文由情报档案处保管外,其余均由基建设备处设备档案室负责保管。
(二)进口设备档案由情报档案处长期保管,国产设备档案由基建设备处保管至设备报废后的第五年。
(三)归档单位和时间
1.交付使用以前的资料,在设备入帐后一个月内,由基建设备处的设备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归档。
2.设备大修手册在大修竣工后的次月内,由基建设备处竣工验收员负责归档。
3.设备报废申请单及设备封存(启封)报告,在批准后的次月由基建设备处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归档。
4.设备投入使用以后的资料,除大修手册、设备报废申请单、设备封存(启封)报告外,均由基建设备处状态管理人员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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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底前,将上年的资料归档。
第五十五条 设备档案归档要求
(一)归档资料要字迹工整,书写应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图样清晰,各栏目填写认真,签认手续齐全。
(二)负责归档人员必须将积累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进行系统整理,经本单位主管审查签字后,交设备档案室归档。
(三)归档时,由移交人员填写“科技档案卷移交目录”一式三份,经设备档案室经办人员清点无误后,签字验收。
(四)设备档案按每台单机整理,档案编号应与设备编号一致。
第五十六条 设备档案室必须编制设备档案总目录和每台设备档案的分目录。
第五十七条 设备档案保管要求
(一)设备档案的存放必须有专柜,柜架必须科学和便于查找。
(二)每年对库存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破损的应及时修补或复制,库存档案作废、移交、遗失等注销时,应查明原因,保存依据。
(三)设备档案外借,按设备档案室设备档案借阅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设备检修技术资料的图册借阅、保管,资料的补充与修改除本办法已有规定外,其余按《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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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S〃G09-001-2003)执行。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八条 基建设备处每月对各分厂(公司、处)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年度红旗设备和设备管理先进集体的依据之一。
第五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由基建设备处反馈给厂部分管领导或发展计划处,纳入工厂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六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个人,由基建设备处反馈给所在单位,纳入个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由基建设备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修理劳动量与停修定额
2.设备修理周期(间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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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修理劳动量与停修定额
表1 机械动力设备[按每个机械复杂系数(Fj)制订] 修程 小修 大修
表2 电气[按每个电气复杂系数(Fd)制订] 修程 小修 大修
表3 管道及管道附件[按每个管道复杂系数(Fg)制订] 修程 小修 大修 劳动量(工时/Fj) 电工 机工 4 30 0.2 5 其它 0.8 5 合计 5 40 停修 (工时/Fj) 0.2 1.0 劳动量(工时) 电工 机工 4 15 0.5 3 其它 0.5 2 合计 5 20 停修 (工) 0.2 1.5 劳动量(工时/Fj) 钳工 机工 铆焊油漆 合计 9 60 5 30 1 5 15 95 停修 (工时/Fj) 0.5 2.5 注:表中Fd 设备电气复杂系数。
Fg 管道复杂系数。 Fj 设备机械复杂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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