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未安装终端安全控制软件的,每发现一次,处以责任人100元罚款、所在单位500元罚款。
第四章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1、为加强公司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保障公司内部网及应用系统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北钢集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接入内部网络的计算机(含便携式计算机)、PC服务器。
3、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破坏计算机功能、毁坏数据或者堵塞网络带宽,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二、 职责分工
1、计算机中心是公司计算机病毒防治的归口管理部门。 1.1负责公司计算机病毒防治系统总体规划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1.2负责计算机病毒防治系统软件的选型。 1.3负责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的对外联系。
1.4负责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5负责公司计算机病毒防治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的管理。 1.6负责组织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1.7负责xxxx机关计算机病毒源以及被感染计算机的调查和组织处理。
1.8负责对公司各单位(部门)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的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1.9负责操作系统补丁分发、系统软、硬件的日常运行、点检与维护。
1.10负责计算机病毒突发疫情紧急预案的启动。 2、各单位(部室)是其所管理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的责任单位。
2.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计算机病毒防治方针。 2.2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病毒防治的宣传教育。
2.3负责检查本单位(部室)计算机病毒软件的安装、运
行及点检与维护工作。
2.4负责协助计算机中心完成防病毒工作的检查。 2.5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病毒代码的日常升级与系统的备份。
2.6负责现场计算机病毒的检查与处理。 2.7负责计算机病毒突发疫情紧急预案的执行。 2.8负责本单位计算机操作系统补丁的升级情况检查工作。
三、日常管理
1、各单位(部室)必须遵守国家、北钢集团以及公司颁发的有关计算机病毒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管理制度。
2、各单位(部室)及个人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即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系统安全;不得有意或恶意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不得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3、计算机使用人员必须开启计算机病毒防治软件实时监
控功能,如发现有计算机病毒感染时,应及时启动手动清除查杀计算机病毒。
4、计算机使用人员(包括自管PC服务器的责任人)每周至少要启动一次计算机或手动更新计算机病毒代码版本,当出现更新失败时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部室)计算机管理员现场处理,如问题解决不了由计算机管理员联系计算机中心进行处理。
5、计算机中心每天对计算机病毒防治服务器硬件、系统以及计算机病毒代码进行一次点检和升级检查,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6、计算机中心不定期对各单位(部室)计算机防毒情况定期组织抽查和考核。
四、防毒软件的安装
1、凡接入公司内部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 2、批量领用的计算机以及PC服务器在接入网络之前,由本单位计算机管理员负责集中安装计算机病毒防治软件。
3、已投入使用的计算机、PC服务器如未安装计算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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