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赛伯乐杯”第二届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
通 知
各系团委、学生会、校科创协会、YBC:
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进一步搭建资本和项目交流与对接的平台,校团委研究决定积极组织我校广大学生参加“赛伯乐杯”第二届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0年10月—2011年5月。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或2009年后(含)毕业的大学生。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选题应立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
2、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第二届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二)参赛方式。
1、参赛者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4人。
2、参赛团队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 四、实施步骤 (一)大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6日——2011年1月6日。
2、报名方式: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3、报名程序:【校科创协会www.fjutkc.com提供报名快速通道】 (1)网上报名。请各参赛团队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杭州人才网
(http://www.hzrc.com/)在线报名,每个参赛团队限报一个项目。 (2)报名信息修改。参赛团队完成报名信息输入后,应在报名系统中及时提交报名信息,组委会办公室会在2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未通过组委会办公室审核之前,参赛团队可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3)报名表打印。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请各参赛团队在线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中“团队成员签名”栏须由参赛团队全体成员签名(报名表中“学校意见”栏还须由所在高校相关部门盖章)。
(4)承诺书填写。请各参赛团队在大赛官方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承诺书》,填好后由团队全体成员签名,承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拥有该项目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
(5)参赛材料提交。请各参赛团队于2011年1月26日前将创业计划书文本(一式五份)、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报名表》原件和《承诺书》原件送至或邮局特快专递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创业计划书电子版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
报名期间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参赛及报名咨询,咨询热线是0571-85173510,85173522。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335号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邮编310006。E-mail:hzdxscy@yahoo.cn。 我校参赛队伍可咨询校科创协会竞赛事务部 叶秀芬:13400539460 叶从志:13509340672 (二)赛程安排。
大赛赛事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杭州人才网上公布。大赛评审团主要由创投专家、知名企业人士、高校教授、科技专家等组成。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产生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32名。特等奖奖金3万元,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万元、1万元、5000元。设大赛优秀组织奖35个,奖金各3000元。 五、配套政策
(一)依托获奖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并按照《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操作办法(试行)》(杭人〔2009〕365号),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无偿资助。获奖项目在大赛结束前已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且额度低于杭人〔2009〕365号文件规定的资助标准,可重新提出申请,对其差额予以补足。
(二)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获奖项目,组委会办公室将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优先推荐。
(三)对获奖的项目团队,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为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对优秀项目进行投资,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在杭落地项目,杭州市科技专项资金将按创投机构实际投入额的25%予以配套资助,资助最高可达50万元。 (四)对在杭落地并获得创业投资的项目,由杭州市,区、县(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内的比例进行跟进投资,具体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37号)精神执行。
(五)获奖项目团队成立初创企业,可优先向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企业入孵后申请杭州市种子资金,可优先给予资助。有意向来杭落地转化的企业,优先推荐入驻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六)获奖项目团队在杭州创业的,优先安排大学生创业公寓;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购引进人才专项住房。公安、人事等部门应为来杭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落户、人事代理等提供方便。
(七)对获奖的留学人员参赛项目,优先推荐参加杭州市留学人员在杭创业资助项目评审,并优先予以资助。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参赛留学人员还可享受我市留学回国人员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有关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优惠政策。
请各系团委务必做好本次大赛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发动本系创业团队、“挑战杯”选手及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为我校参与此次活动提供优秀作品。
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团委
福建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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