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4)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贺政发[2014]12号 【发布部门】贺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3.31 【实施日期】2014.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贺政发〔2014〕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现将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宏庆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刘宏武副市长 1 / 2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
产管理、园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旺高工业区管委会、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管委会、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驻梧州管理处和广西贺州正赢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贺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协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分管和协调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银监分局以及各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有关工作。 朱东副市长
负责宣传、发展改革、文化、统计、旅游、外事侨务、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铁路办)、文化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播电影电视局、统计局、旅游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宗教事务局
2 / 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