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十三、安某,某县XX药店经营者,该药店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为2009年4月21日至2013年4月20日,经营范围不包括保健品、保健食品等。安某几年来一直守法经营。2011年1月5日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当事人安某未及时办理该证换证。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应当如何处理?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 1、安某的上述行为违法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六条“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案例十四、杨某,XX县XX镇人,2011年1月14日开始在自家房屋经营烟花爆竹,上货渠道为本县一烟花爆竹批发商店,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店经营2个月,当事人杨某获利7000元,
未办理相关证照。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应当如何定性?应当如何处理?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 1、杨某上述行为违法。
2、应当定性为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3、移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处 4、法律依据: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处。
案例十五、徐某,XX县XX镇人,2011年1月14日开始在自家进行生猪屠宰,当事人自己到邻近养猪户收取生猪后屠宰,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店经营2个月,当事人杨某获利7000元,未办理相关证照。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应当如何定性?应当如何处理?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 1、徐某上述行为违法。
2、应当定性为无证照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3、移交商务主管部门查处 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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