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全国导游大赛决赛选手推荐表》一式两份(参见附件1,自行复制填报,必备);
2、《2010全国导游大赛决赛省级代表队报名表》一式两份(参见附件2,自行复制填写,必备);
3、选手自我介绍的个人录像短片:一人一份,格式为DVD,录像时间长度为一分钟,画面清晰,内容为选手外景风采、初赛复赛精彩花絮等,作为决赛时导游风采比赛背景材料和评分依据之一;(必备)
4、选手导游讲解录像短片,一人一份,格式为DVD,时间长度为5分钟,内容为选手《导游讲解》比赛项目所选(内容为本省4A级(含4A)以上景区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主题公园、文化主题、风俗民情、都市观光、工农业旅游等旅游项目)的视频,录像短片中不得出现任何文字说明;
5、选手“导游讲解”比赛所用的导游词(各省级旅游局负责对其政治、文化、艺术性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必备);
6、选手才艺展示配乐、录像及乐器、道具名称(实物决赛时自带)。
未按时提交以上材料的单位和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三)报名方式
相关文件原件、录像光盘用快递邮寄到国家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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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全国导游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204房间 邮编:100740 联系人:赖丹、刘青
联系电话:010-65201204、65201277
13220105258 15953159432
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5日,以邮戳为准。 (四)公示:报名结束后,组委会通过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对参赛选手资格进行公示。
十五、选手、代表队接待 (一)参赛代表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赛代表队由参赛选手和1名领队组成,可以带1名教练或指导老师。所有以上人员须带一寸免冠近照,办理选手证,领队证和教练证。代表队成员统一安排在西安曲江新区唐华宾馆(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引路40号)住宿,从12月4日晚到12月10日早晨的住宿、餐饮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二)观摩和其他人员
组委会按选手人数同比例给每个代表队发放现场观摩证,观摩人员须带一寸免冠近照办理观摩证。观摩人员和其他人员食宿自理,决赛组委会协助安排,有关事项决赛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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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选手可以观摩“才艺展示”比赛,完成“导游风采-导游讲解-知识问答”比赛的选手可以凭盖章后的选手证观摩该项目比赛。
十六、现场组织指挥和宣传 (一)现场办公室
由总指挥1名、副总指挥2名和工作人员若干名组成。总指挥缺席时,由副总指挥负责。现场办公室和总指挥职责如下:
1、代表组委会,现场指挥决赛各组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2、决定紧急情况的临时应急处理方案; 3、裁决赛事纠纷;
4、维护比赛现场秩序,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5、审定主持人串词; 6、组织开幕式。
(二)选手管理组:由1名组长和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参赛选手的签到并核对选手身份; 2、负责组织选手抽签; 3、组织选手按顺序准时上场; 4、赛中其他与选手相关的事宜。
(三)新闻宣传组:由1名组长和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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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落实决赛新闻发布会; 2、组织新闻记者参加决赛开幕式;
3、负责决赛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发布和宣传工作; 4、其他与决赛新闻宣传有关的事宜。 十七、技术保障
(一)计时组:由1名组长和若干名计时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记录选手在每个环节的比赛时间; 2、负责选手每个比赛环节到时前的提醒; 3、及时与主持人、裁判长沟通选手超时情况; 4、其他与比赛计时有关的事宜。
(二)计分组:由1名组长和若干名计分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收取专家打分并计算出平均分和总分; 2、将选手成绩记录在计分表上 ,上交裁判长并负责亮分;
3、负责选手总分计算并公布事务; 4、其他与比赛计分有关的事宜。
(三)电脑声像组:由1名组长和若干名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各比赛场所的电子屏幕显示;
2、备份现场要播放背景音乐、录像等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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