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蒲学”研究
新文化运动前后,以胡适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在欧风美雨的洗礼中,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广泛批判和深刻反思,“封建”和“文言”是两个主要的箭垛。在这个过程中,率先从事白话文学创作的胡适,在学术层面极力抨击文言作品,甚至将从小就爱不释手的《聊斋志异》这样的精品小说都“弃之不顾”,但是他又投入很大精力去研究蒲松龄及其《聊斋志异》之外的作品,这种“不协调”现象的产生与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胡适个人的学术选择息息相关。
公允地说,崇尚实证和考据的胡适对当时正处于发轫期的“蒲学”研究贡献是比较大的。首先是考定蒲松龄的生卒年。据罗尔纲《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载,在罗尔纲整理完胡适之父胡铁花“遗稿”之后的1931年3月,胡适为了证明《醒世姻缘传》的作者西周生就是蒲松龄,让罗尔纲把《聊斋全集》清华大学图书馆藏本和淄川马立勋藏本中的“文、诗、词的目录来和上海中华图书馆出版的石印本《聊斋全集》对照,列一个对照表,然后单就那两种钞本,校其异同,重新辑录一部清华本与马本的混合本《聊斋全集》”。同年秋天是书编成,胡适在罗尔纲的工作基础上,很快就写成了《蒲松龄的生年考》(后改题《辨伪举例》)一文,认定清代张元《柳泉蒲先生墓表》原文应载蒲松龄“以康熙五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卒,享年七十有六”,而当时最流行的上海中华图书馆出版的石印本《聊斋全集》则不辨传抄之误,误作“八十有六”。对于蒲学而言,这个辨伪实在是意义重大,因为之前就连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也曾误信中华图书馆石印本《聊斋全集》“八十有六”之说,胡适辨伪之后才得订正。
其次是胡适、罗尔纲师徒通过新编《聊斋全集》稽考和抄存了许多蒲松龄的诗文词作品。这部《全集》分为“文集一”、“文集三”、“文集四”、“词集补抄”、“诗集一”、“石印本文集词集校对条注”、“三种目录对照表”、“聊斋四种著作目录”八个部分。其中,“三种目录对照表”将清华本、马本及石印本的目录一一进行对照核实,为胡适考定蒲松龄的生卒年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聊斋四种著作目录”即《农桑经》、《拟表》、《拟判》、《怀刑录》的目录,虽然有目无文,但对“聊斋杂著”的整理很有用处;“石印本文集词集校对条注”则以石印本为底稿,以清华本、马本相校,条注出异字异文;“文集”是胡适和罗尔纲“把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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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与马氏本就其相同的及独有的编纂起来,便得到了一部219篇本的《聊斋文集》。这部新订的219篇本的《聊斋文集》,便是胡适藏本??是一部篇数最多,内容最真确的本子,外间颇为重视”,但因散佚,三部“文集”现存138篇;“诗集一”标题旁有罗尔纲自注,云“以马本为底本抄写,复以清华本校之,故此集中包涵马本与清华本共有之诗,以及马本独有之诗”,胡、罗通过对比,发现石印本中的262首诗在清华本和马本中一首也没有,通过进一步的考证,最终认定石印本所收的大量“聊斋”诗确系伪作;“词集补抄”则包涵唐梦赉《聊斋诗余序》和蒲词14阙。今天看来,胡、罗这部新编《聊斋文集》距其编成已有80余年,且经过长期埋没又有所散佚,近年才被重新发现并收入《清代诗文集汇编》,但其在蒲松龄著作整理方面仍有很大的价值,如将目前最为精全的盛伟整理本《蒲松龄全集》与胡、罗新编《聊斋文集》相对照,仍存有大量的异字异文,还有进一步考订的必要。另外,“文集四”存有清华本所独有的内容,如其中的《又有小札十八则自草抄出未载友人姓字》,虽有混抄的情况,但仍能通过对照盛伟整理本考出收信之人,还可同中山大学所藏“聊斋”书札相印证;而清华本原由蒲松龄五世孙蒲庭橘所订,现已无存,因此胡、罗新编《聊斋文集》更有了一层独有的价值。
第三,胡适在《聊斋志异》的版本、注释等方面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1945年,胡适作《记但明伦道光壬寅(1842)刻的<聊斋志异新评>》,梳理了青柯亭刻本和但明伦评本中的序跋、例言及其中的有关史料,初步考证了《聊斋志异》的底本、刻本、评注本之间的衍生关系,略及后来的石印本、“商务铅印本”。胡适此文大体是为“将来考订”做准备,虽然他本人后来并未在这方面深入,但对后来袁世硕、章培恒、骆伟等人的研究是有引领作用的。胡适还有两篇关于《聊斋志异》的札记,一是《“十殿阎王”》,在肯定《聊斋志异》吕湛恩注本极富史料价值的同时,以“刘全献瓜”、“忤官王”两例点出了吕注“标出待注而无注”的问题;二是《蒲松龄注意折狱》,提出了《聊斋志异》“最注意折狱”的问题,在辑出《冤狱》等九个聊斋折狱篇目的同时,开启了《聊斋志异》公案专题的研究思路。
第四,胡适以“历史的文学观”,基本肯定了《聊斋志异》在文言小说范围内的价值。他在《论短篇小说》中说,“明末清初的文人,很做了一些中上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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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短篇小说??比较起来,还该把《聊斋志异》来代表这两朝的文言小说”,同时,“《聊斋》的小说,平心而论,实在高出唐人的小说。蒲松龄虽喜说鬼狐,但他写鬼狐却都是人情世故,于理想之中,却带几分写实的性质。这实在是他的长处??到了后来,那些学《聊斋》的小说,更不值得提起了”。这个评价在基本的层面上是可以与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及《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的相关评述相对应的。
但是,胡适对蒲松龄的态度和对《聊斋志异》的评价并不协调,尤其是对《聊斋志异》的评价有一些刻意的保留和贬低,究其缘由,既有西学东渐及新文化运动的影响,更与胡适过于以考据为本、重史轻文的治学态度息息相关。
首先,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中鼓吹白话文的主将之一,以简单的二元思维模式将一体二式的“文言”和“白话”人为地对立起来,认为文言是死的文字,在推崇《红楼梦》、《水浒传》、《儒林外史》等白话小说的同时,对《聊斋志异》、《虞初新志》等文言小说基本持轻视的态度。其实胡适并非不了解《聊斋志异》巨大的艺术魅力,他早在十二三岁时就已精读、口头翻译过许多的篇章,对文言文的优、劣也都有深切的体会,但在开创风气的新文化运动中,他对《聊斋志异》既不能过于推崇,又不愿过于贬低,实在绕不开时,也不过蜻蜓点水,基本不作系统的论述。因此,他一方面认可《聊斋志异》在明清文言小说方面的代表性地位,另一方面又因“文言不是能写人情世故的利器”而大为惋惜。相对而言,他对蒲松龄的生平和除《聊斋志异》之外的其他作品的研究可谓尽心尽力,但无论是与罗尔纲合作新编《聊斋全集》,还是考定蒲松龄的生卒年,都主要是在为证明白话长篇小说《醒世姻缘传》的作者西周生就是蒲松龄而做准备;也正是基于这个“大胆的假设”,他才称蒲松龄为“十七世纪的一个很伟大的新旧文学家”,最终着眼点是蒲松龄文言作品之外的通俗作品。因此,文言而又典故繁多的《聊斋志异》在胡适看来实在是不合时宜,只好尽量地“视而不见”,仅在文言小说的范围内简单肯定其价值和地位后,就基本将之“悬置”了起来。
其次,“胡适学术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中国的考证学”(余英时语),坚持以科学的“方法”统摄人文学科,其研究的重心始终在考证和史料发掘方面,而一般不做文学、美学的赏鉴,与此相关,他对传统文学作品的价值评判就主要地基于其是否具有写实的性质和保存社会史料的功能。就蒲松龄和《聊斋全集》、《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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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异》而言,胡适所有有关的论文和札记无一不以考证为主,如《辨伪举例》和《醒世姻缘传考证》,胡适将前者自诩为“此文最可作初学考证者的教科书读”,对后者则自“认为可以做思想方法的一个实例”,又如《记但明伦道光壬寅(1842)刻的<聊斋志异新评>》、《“十殿阎王”》和《蒲松龄注意折狱》等文札虽然对后来的聊斋研究具有开拓性的价值,但主要还是为“将来考订”做准备。其实细加分析,胡适对蒲松龄的推崇也并非因其文学才能的出类拔萃,而是因其“作品”的社会性和写实性。他大胆地假设西周生为蒲松龄,最终是要阐明“《醒世姻缘传》真是一部最有价值的社会史料。他的最不近情理处,他的最没有办法处,他的最可笑处,也正是最可注意的社会史实”,“是一部最丰富又最详细的文化史料”;他和罗尔纲新编《聊斋全集》,他作《辨伪举例》、《醒世姻缘传考证》,可以说在很大的程度上都是基于《醒世姻缘传》具有所谓的“史实”性质。同理,即便是本应受到打击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也因其“带几分写实的性质”而得到“豁免”;而其他如《儿女英雄传》、《品花宝鉴》等二三流的作品,也可以因“更有社会史料的价值”、“历史的价值”而得到较高的评价。可见胡适在研究文学作品时往往会忽略其艺术的魅力,难免有失偏颇,这是导致他长期“悬置”《聊斋志异》的一个重要因素,也与“考据不是文学研究的最终目标,不能让它喧宾夺主、代替对作家和作品的阐明、分析和评价”(钱钟书语)的原则相背离。
第三,胡适在“以文征史”的同时,比较排斥浪漫主义的文学作品。公允地说,胡适提倡写实文学,主张文学应该贴近现实生活,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对所谓“团圆迷信”的“说谎文学”的抨击也理出必然。但是他在评价古代作品时却经常“以今衡古”,又一贯以“方法”、“考据”为本,忽略浪漫主义作品背后的社会的、历史的、人性的价值,结果往往导致做出的评判有失偏颇,如在《醒世姻缘传考证》中说“一部《聊斋志异》里,说鬼谈狐,说仙谈佛,无非是要证明业报为实有,佛力为无边而已”,在《再寄陈独秀答钱玄同》中讥《聊斋志异》“取材太滥,见识鄙陋”。相对而言,鲁迅站在历史的高度,以《聊斋志异》为同类书中艺术性最高者,同时能够反映社会现实,其“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其叙人间事,亦尚不过为形容,致失常度”(中国小说史略),这个评价就比较科学全面、客观公允。
综上所述,胡适既通过严谨的考据,考定了蒲松龄的生卒年,考订了其部分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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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作品及其他相关史料,肯定了《聊斋志异》在文言小说史上的价值,同时又因其过于以考据为本、以文征史、排斥浪漫主义,忽略了对《聊斋志异》艺术价值的深入探析,导致其评判往往失之偏颇。但总体上,胡适对蒲松龄及《聊斋志异》的有关研究,能开风气之先,激发了学界对蒲松龄及其作品的研究兴趣,从“蒲学”发展的角度看,具有历史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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