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质控工作成绩突出奖。
5、院感科:每月派专人到病区或病案室检查运行病历及归档病案,检查医师是否有漏报传染病和院内感染的情况。 反馈:对病案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
1、终末质控人员(医疗组长或科室质控医师)、质管办、病案室质控人员检查出的问题随时反馈并督促修改,不便修改的必须告诫本人,使其引以为戒,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2、月各质量检查小组将检查结果(电子版)上报质管办,质管办汇总后反馈给各相关科室(电子版),并在科主任例会上进行讲评。
3、病案委员会定期召开病案质量分析会议,听取各部门的病案质控情况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对不明确的问题经讨论后达成共识统一执行。
4、考核小组(由质管办及临床各科质控医师组成)每月督查科室一级质控记录本,目的是为了让科室更好的落实医院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对科室做的好的进行通报表扬,不好的进行处罚。
病案质量评价依据
1、以安徽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为基础。 2、《安徽省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3、《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运行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4、《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价单项否决表》 5、《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及奖惩办法》
奖惩措施
1、杜绝出现丙级病历,若发现一份扣除科室绩效1000元(其中科主任承担200元,科室质控医师承担200元,医疗组长承担200元,住院医师承担400元)。
2、凡医疗考核小组定期督查、终末质控人员和专家组终末质控发现的缺陷,按我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规定》执行。
3、对院及以上评出的优秀病案者给予奖励。
附:
1、《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运行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2、《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病历缺陷单项否决表》 3、《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规定》 4、《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病历书写规定及奖惩办法》 5、《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及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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