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供配电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供配电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移交、包送电。 1.5 合同价款:合同暂定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 1.6 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支付额为每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已完工程量的 %;工程施工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送电后三个月内办完结算并付至结算总价的 %,余款局管部分移交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自管部分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正规等额有效发票。 1.7 合同工期:
1.7.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指令日期为准)
1.7.2 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1.8 工程质量:合格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给乙方提供施工用的水、电接口点,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质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变更签证和其他事宜。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施工范围和做法说明的认可的现场交底;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图纸进行报审,经供电公司确认后出正式施工图纸;按供电公司、甲方确认的正式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甲方和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3.4 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样品施工,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并接受甲方监督,遵守施工现场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
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乙方需承担人民币 元违约金。
3.5 在施工过程中需对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完成后移交的电缆桥架做好成品保护,不得损毁,并做好恢复工作。
3.6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7 工程竣工未移交供电公司或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直至工程交付供电公司或甲方为止。
3.8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机械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3.9 乙方施工管理人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必须贯彻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整洁、卫生,安全措施要到位。
3.10 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的报批手续、验收手续、供电手续并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电。 3.11 乙方在施工期间水电费自行承担。
3.12 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要求。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乙方按协议的工期顺利完成工程,延误一天按照有关约定执行。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和费用不顺延和增加。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4.5 乙方务必确保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的工作量,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能力完成或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施工规范》、《高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建筑安装施工规范》等国家相关文件、图纸要求施工。
5.2 乙方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履约保证金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之日始计。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
5.4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
5.7 乙方工程质量标准及维修承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电力设备规范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移交后,乙方提供免费维修、维护。 5.8 进度:乙方根据甲方工期要求按时完成任务。 第6条 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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