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总经理安全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法人,总经理是公司运营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批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审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稳定安全专业人员队伍。 6、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7、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管理的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
8、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安全副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向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阅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经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
4、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5、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支持和指导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6、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审查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7、参加或主持(董事长、总经理不在时)公司月度、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8、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负责具体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9、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主持全公司性的反事故演习。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生产部门或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11、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三、公司其他副职安全职责
1、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各自分管(专业)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各自分管(专业)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积极协助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分管负责人抓好单位的
安全生产管理,认真督促分管(专业)工作范围的安全管理; 3、在其分管的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安排、布置、检查业务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情况紧急的,责任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4、参与拟订或者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5、及时研究业务管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手段加强安全监督,增添新的安全措施和办法;
6、组织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事故防范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7、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四、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4、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参加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或者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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