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证监局关于核准安粮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和注册资本
的批复(2015)
【法规类别】期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证监函字[2015]67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5.04.24 【实施日期】2015.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证监局关于核准安粮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和注册资本的批复
(皖证监函字〔2015〕67号)
安粮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安粮期货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和注册资本的申请》(安粮期货字〔2015〕3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变更为50,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20,000万元。 二、核准你公司股权变更(股权变更情况见附件)。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 1 / 2
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验
资报告》和本批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你公司应当自换领《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四、你公司在变更股权和注册资本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我局报告。 五、如你公司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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