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供电所营业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活动安排
公司各供电所:
根据咸阳供电分公司《关于开展供电所营业管理专项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咸地电发〔2011〕153号)要求,为进一步杜绝基层供电所在营业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规避企业经营风险,规范职工的营销行为,杜绝私自作业和无派工单作业的情况发生,公司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供电所营业管理的专项检查活动,现就此次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成立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寇公安 副组长:易军强
成员:陈波 邓保卫 李红勇 李文莉 邢艳茹 陈俊儒 张秦岭 刘黑子
二、 活动时间安排:
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 主要内容:
1、组织供电所人员认真学习武功供电分公司“7.23”事故,吸取事故教训,结合自身日常实际管理情况认真反思,引以为戒,增强法律观念和自律意识。
2、各供电所对所辖的用电客户进行一次现场全面排查,重点对实际客户数量与抄表卡片进行逐一核对,是否存在无
表用电和黑户情况,其次对客户长期未用电的原因进行调查了解并注释说明。对新装客户和临时用电客户进行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业扩报装、两卡和派工单等相关手续。
3、由市营部安排供电所在9月份抄表时,对各抄表辖区进行统一全面轮换,通过轮换管理辖区实施互相监督,反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所要认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对供电所人员持有的安全工器具数量进行检查,对多余的安全工器具进行强制回收统一管理。
5、安监部组织签订个人安全承诺(协议)书,将私自工作、干私活、谋取私利列入条款内容,员工家属签字并相互监督。
6、市营部联合安监部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组检查,现场检查有无干私活和无派工手续工作情况,临时用电未办理手续用电和存在“人情电”情况,以及动力用户用电管理情况。
各供电所必须认真按照要求开展本次营业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并于10月10日前将此次活动总结上报市场营销部,检查中发现对于在本次活动中工作开展不认真、敷衍塞责、走过场的供电所负责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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