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参与编写安全监理细则;
11) 定期向总监提交专业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和请
示;
12) 根据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志。
5、监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旁站、巡视,发现事故及安全隐患时采取正确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料档案,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等。
4)参加定期安全文明检查,配合或参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 5)根据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志。
七、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行事前控制;严格监督检查,热情帮促”的原则,仔细核查承包单位所上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中有关涉及安全的事项,并依据此细则及有关规定、规程直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1. 加强内业及外业督促检查
内业:专业监理工程师仔细核查施工企业上报的各项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安全 事项措施,能否有效指导现场施工作业并保证安全有序施工。
外业:现场监理人员勤于检查发现并提出问题所在,督促施工方依照安全操作要求 作业。
2. 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措施
监理工作的措施主要有:口头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通过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限期整改;下发工程暂停令。
八、安全生产监理工程流程详见下图:
有不妥处 熟悉内外施工环境(施工报审组织设计及专项方 仔细审核施工方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中所涉符合要求 依据上述核准,开展现场安全
不符安全操作 检查督促施工方安全工作符合要求
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
九、安全文明生产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一) 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核查要点
1.1 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1.2 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
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1.3 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1.4 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1.5 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
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 目标管理核查要点
3.2 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混凝土结构、提模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拆、临时
施工用电、塔吊、卸料平台、高空防护、现场消防、现场安全通道等有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如高支模、深基坑),施工单位有否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3.3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
效地指导施工。
3.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
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3.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
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核查要点
4.1 有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
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4.2 施工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
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也要简单明了。
4.3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 安全检查监理督促要点
5.1 施工方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
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5.2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
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5.3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6. 安全教育核查要点
6.1 企业和施工现场所建立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有否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
教育内容。
6.2 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
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6.3 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6.4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
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6.5 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可由企业注册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
6.6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7. 班前安全活动核查要点
7.1 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
7.2 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
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7.3 班组班前活动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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