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区以及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及其它需要设置的地点按有关规定设置了隔爆水袋棚。
8、为井下工作人员配备了防尘安全帽、安全送风口罩、防尘口罩以降低粉尘对人身体的侵害。
(五)煤层自燃的预防措施
为防止煤层自燃,在生产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应根据煤层的实际发火期,合理划分调整采区尺寸。
2、工作面采完后及时封闭,防止采空区的丢煤继续氧化发生自燃。 3、对采空区应进行预灌浆或喷洒阻化剂的防火措施。
4、按“规定”在井下煤层易自燃地段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及时扑灭火灾。
(六)顶板管理
在巷道掘进过程中要及时支护,裸体巷道要敲帮问顶,防止浮石脱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采掘工作面过破碎带时,应特别加强支护或及时砌碹,防止顶板冒落。
(七)避灾路线及安全出口 1、新场井
主平硐、排矸进风井、回风井井筒均可作为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井下人员就近撤出地面或撤到安全处。
避灾路线为:
(1)一盘区工作面→运输顺槽→2号煤层底板轨道运输巷→集中轨道斜巷→+430m轨道运输大巷→主平硐→地面。
(2)一盘区工作面→回风顺槽→2号煤层回风巷→集中回风斜巷→+440总回风巷→+440总回风石门→回风斜井→地面。
2、维新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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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斜井、副斜井、管道斜井及回风井井筒均可作为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井下人员就近撤出地面或撤到安全处。
避灾路线为:
(1)一盘区工作面→运输顺槽→北翼材料进风巷→材料斜巷→*100m轨道水平轨道石门→副斜井→地面。
(2)一盘区工作面→回风顺槽→回风斜巷→+115m北翼总回风巷→总回风石门→回风斜井→地面。
(3)二盘区工作面→运输顺槽→南翼材料进风巷→材料斜巷→*100m轨道水平轨道石门→管道斜井→地面。
(4)二盘区工作面→回风顺槽→回风斜巷→+115m南翼总回风巷→总回风石门→回风斜井→地面。
二、矿山救护
为矿工自救及等待救援,设计按井下工人和管理人员出勤总人数,并考虑10%备用量,配备化学氧自救器。根据灾情,另配备氧气呼吸器、氧气充填泵等救护设备。
为做到发生灾害时矿工能自救,每个下井人员必须配备自救器并随身携带。
另外,矿井(包括新场井与维新井)设一救护中队,并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粉尘检测、矿压及地质测量仪器、仪表。
三、生产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矿井生产作业安全事故主要表现在采掘、支护设备,装载、提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爆破作业等的安全事故。生产作业安全保障的措施主要有:
1、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采掘、支护、装载、提升、运输、电气设备及爆破器材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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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各类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3、非负责设备运行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进行电气作业;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应当有可靠的绝缘保护;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得带电作业。
4、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保证其不超过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5、井下采掘作业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采掘作业通过地质破碎带或者其它顶帮破碎地点时,作加强支护。
6、任何人不得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具下井,以防止瓦斯爆炸的可能性。 7、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的制备、储存、运输、试验及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8、采掘作业在接近承压含水层、含水断层时,发现有出水征兆时,采取先探后前进的保障措施。
9、在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以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必须穿戴满足要求的防护和保护用品。
四、劳动卫生保障措施
(一)控制井下煤尘和地面生产系统扬尘 1、按规程规定控制巷道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2、工作面、顺槽设置防尘水幕。
3、利用安全监测系统及时测定风流中的粉尘浓度。
4、建立防尘、洒水系统,对煤流各转载点设喷雾洒水,给胶带机配刮煤器;各转载点尽量减少落差,必要时封闭。
5、原煤在转运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为了防止粉尘污染工作环境,发生粉尘爆炸,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在系统转载点、受煤坑、返煤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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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煤机等皮带运输机受煤点设置局部密闭罩排风,减少粉尘的散逸,除尘设备采用单机除尘设备;原煤在转运作业时,单机除尘系统启动,净化作业环境。
6、储煤场返煤地道较长,无法自然通风,设机械通风系统,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10次。
7、矿井联合建筑内矿灯房内设有蓄电池充电间,发热量较大,为排除室内余热,设玻璃钢轴流通风机进行机械排风。
(二)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卫生防护
1、工作服、工作靴、安全帽、安全手套等按规范配置、配戴。 2、在采掘运输、选矸等作业点,配戴满足要求的防尘口罩,加强个体劳动卫生保护,降低煤粉、岩粉的危害。
3、井下放炮工、采煤工、掘进工、地面选矸工等,长期在高噪音环境下作业,为减少噪音危害,配戴合格的降噪耳塞。
4、降低劳动强度:设计选用先进的、成套的机械化采、掘、运设备,实现井下煤炭运输胶带化、连续化;人员进出井采用机械运送,从而减少工人劳动强度。
(三)其它
工业广场联合建筑内矿灯房设有贮、配液间,为排除散发的有害酸性蒸汽,设玻璃钢轴流通风机进行机械排风。
五、矿井安全监测系统
为及时了解井下瓦斯和其它灾害情况,以便迅速、准确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矿井设有集中安全监测系统,对井下各地点的瓦斯、风速、一氧化碳、风门开关、风压、温度等参数(状态)进行集中监测,并配备各种巡回检测和矿井集中监测系统相结合的双重监测体系,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本设计配置有KJ95型生产、安全监测系统。
六、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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