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地方重案则大理寺评事,刑部员外郎和监察御史为三司使。还有都堂集议制,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 宋 强化中央集权和打击盗贼颇用重法,以绳奸慝 1、宋刑统 2、编敕活动 律敕并行淳熙条法事类(南宋) 3、编例活动(条例又叫指挥和断例工作) 律令格式敕例并行 条法事类是统编敕令格式 4、盗贼重法的制定 1、折杖法太祖 和徽宗 2、刺配 太祖 3、凌迟 仁宗法定刑 度 相对独立御史台。台院最为显赫,设侍御史若干,负责中央百官监察,参与重大案件。殿院设殿中侍御史若干,纠察朝仪巡视京都及朝会祭祀。察院监察御史定期巡视。 元 明 清 清末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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