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扮演好“妈妈”的角色i
——浅谈企业发展中树立公司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性
(天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部 300072)
摘要:本文阐述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即某一种特定的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责任、
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分析了公司社会责任所要保护的对象,即利益相关者主要指的是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和政府及社区等。通过4种不同的假设论证了树立公司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性。总结了企业如何树立正确的公司社会责任意识。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企业绩效
Let Corporation Play the “Mother” Role
——Talking About the Importance of the CRS in Corporation’s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and Economics, Tianjin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2, China )
Abstract: Explained the meaning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at a particular kind of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during the sustenance of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legal responsibility, moral responsibility and charitable responsibility. 4 different assumptions set demonstrated the importance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Summarizes how companies establish a correct sense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Key words: Corporation Social Responsibility Stakeholder Corporation Performance
众所周知,每一家公司都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活动的最基本单位,而公司的税收又是支撑一个国家的主要收入经济来源之一。如果说政府是国家这个整体中的“大家长”,扮演着“爸爸”的角色,是家中大事的主要决定者,那么公司则担起了“妈妈”的责任,掌握着“家中”的财政大权,为“家中”的大小事务提供着充实的后勤保障。而作为“家中子女”1ii
的我们——普通的社会公民,更是十分需要这两位“大家长”荫蔽的。
但是,无法逃避的现实是公司是以最终营利为目的的组织,这似乎与“妈妈”这个“劳累”的角色设定是相悖的。那么到底怎么才能让企业真正的当好这个大家庭中的“妈妈”呢?这就与让公司树立良好的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密不可分。 一、 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
国外从20世纪70年代起,就开始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探讨。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 有许多学者和组织都给出他们的定义:凯思·戴维斯(Keith Davis,1975)和罗伯特(Robert,
1975):“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决策在谋求企业利益的同时,对保护和增加整个社会的福利方面所承担的义务。”罗宾斯(Robbins,1991):“公司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公司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世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1998)定义为“公司社会责任是企业针对社会(既包括股东也包括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乎道德的行为。”世界银行(World Bank,2006)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使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方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
而在我国虽然对于公司治理学的研究虽然晚于国外的学者,但是我国的学者也针对我国的特殊国情提出了一些见解。我国学者刘俊海(1999)提出的定义是“所谓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
但最广为企业和民间组织们所能接受的定义是卡罗尔(Carroll,1979,1991)的定义。卡罗尔指出定义包括4个具体方面的企业社会责任:“公司社会责任是指某一种特定的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
我认为:如果我们将这4种具体方面分层,可以比较明显的看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是比较基础的公司社会责任,一个公司的正常的、合法的运营就是对这两个基础责任的最完美的诠释。但是,仅仅停留在这个基础的层面上,公司就可以得以良性的发展了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从去年轰轰烈烈的国美案中就不难发现,公司高层在公司社会责任方面的认识仅停留与基础责任层面是远远不够的。国美公司的创始人黄光裕先生在2008年登上胡润财富排行榜首位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放出厥词“企业家不要过分强调社会责任”,他认为,作为一个企业家,不要去过分强调自己的社会责任,到一定程度企业做大了,你就自然承担了一定的社会责任。“像我们企业家对社会最大的贡献,就是把自己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投入到社会上去积极地运营。”而在其他的采访中他又说到经营公司只不过是他赚钱的工具而已,并且他还说在财富创造的过程中他最遗憾的就是“总觉得时间不够用”。
对于黄光裕本人我并不予以评价,但是本只有初中学历的他在暴富之后显然并没有理性的考虑过公司日后应该怎样的发展,他在公司社会责任的理念方面是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的。
所以,由国美黄光裕的案例就可以看出,单单只有基础的责任意识层面是远远不够的。作为公司的管理者、掌舵人在树立企业文化的问题上必须有长远的眼光,在实现最基础的两个责任层面后还要实现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这两个相对较高的层面,从而使得公司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归于题目,企业扮演“妈妈”角色时所应重视的两个重点也就浮出水面,便是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而这也是让企业更进一步发展的唯一途径。 二、 权衡各种利益相关者与公司社会责任
了解了作为“妈妈”的重点后,我们其次要明确的是“妈妈”所保护的孩子是谁?作为 “家中子女”的我们的身份只是普通的社会公民这么简单吗?
首先,让我们明确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利益相关者是在一家企业中拥有一种或多种权益 的个人或群体。简而言之,利益相关者可以被认为是“企业能够通过行动、决策、政策或目标而影响的任何人或群体。”反过来说,这些人也可以通过同样的方法和途径影响企业的行动、决策、政策、做法或目标。根据公司治理理论,公司社会责任中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指的是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和政府及社区等。由此可见,全部的利益相关者所扮演的就是“家中子女”的角色。而这当中又包含了很多,绝不仅仅是普通社会公民6
个字就可以简单概括的。
从国美案中就可以看出,通过CSR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尤为重要。大股东和中小股东间的矛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最终闹到无法收拾的局面,都是由于国美没有树立正确的公司社会责任意识。
我认为:我们不妨做这样的假设,如果,国美在建立企业之初便树立正确的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和良好的企业文化在自己的公司文化中呢?
在建立了良好的公司社会责任观后,首先黄光裕不会随意操纵股价,任意套现国美的资产,以达到增加其个人财富的目的,导致中小股东在股票市场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他也不会始终自己掌握大权,而是会适当放权给作为职业经理人的陈晓,进行有效的企业变革,真正让国美成长为“家电零售业的航空母舰”;并且,他也不会与陈晓进行无谓的内斗,极大的耗损国美的精力、物力和财力,导致国美的领先地位逐步丧失,而使得苏宁、大中等其他家电零售业的对手趁机壮大自己的势力,吸收原本属于国美的供应商以及广大的消费者市场;更不会放出“企业家不要过分强调社会责任”之类的厥词??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的是这个残酷的世界是不存在如果的,早在国美成立的上世纪90年代,公司创始人是意识不到树立正确的公司社会责任意识或者良好的企业文化是有多么大的意义,甚至,他们连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都不知道。然而,当今中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转型而来的,为了让他们能够进一步在市场环境日益国际化的今天更好的生存,我们必须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公司社会责任意识。 三、 我的假设
很多企业对于树立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公司社会责任观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对于扮演 “妈妈”这个角色,他们只要赚足够多的钱,提供足够的税收就是对这个“家”最大的贡献,而提供“后勤保障”之类的琐碎事务是与我没有丝毫关系的。就像黄光裕早期提出的论调是一样的。经过前面的论证,这一观点显然是错误的。但是,如何转变这种观念呢?在此,我提出以下4种假设,来验证树立良好的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对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假设一:企业对国家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的绩效相关
正如卡罗尔(Carroll,1979,1991)的所提出的定义,基础的公司社会责任是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企业通过经营取得经济效益,从而主动承担了对国家的社会责任贡献,因为他们定期向政府缴纳税收,就是经济责任的体现。政府通过对税收收入进行合理的分配,对整个社会也包括上缴税收的企业提供优惠的政策支持和扶持,从而使得政府于企业的关系日益和谐,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而企业的合法经营,是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对于中国这个法制体系在不断完善中的国家,企业恪守法律无疑是对社会大众和在职员工的一种巨大的影响。在当今社会,无论国内国外,交易成本过高是在交易过程中无法逃避的现实,但是,如果全面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是不是就会相应的对降低交易成本有所帮助呢?
除此之外,相关学者甚至通过数据研究表明,企业对国家贡献率与资产收益率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
由此可见,企业向国家和地方政府多缴纳税收,就有利于获得政府优惠政策的支持和扶持,进而有利于企业绩效的提升。
假设二:企业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的绩效相关
其次,是卡罗尔提出的道德社会责任。我认为,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对于本企业的投资人的长期负责。投资人无论是大股东还是中小股东,无论是机构投资人还是散户,都是企业应该负责任的对象。弗鲁曼(Frooman,1997)的研究表明:一旦公司对社会做出不负责任或不合法的行为之后,股东的价值就会减少。而所谓股东价值减少,就是指股票下跌,而这
又是广大投资人最不希望看到的场景。因为投资人关心的是其投资回报率,企业主动承担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有利于赢得投资者的信赖,进而扩大投资,从而达到稳定并提高企业的筹资能力和水平的目的,为实现更长远的企业绩效增长提供持续而稳定资金基础。
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今年来发生的两个案例中进行分析。首先是今年的“动车脱轨”事故,我自己本身是中国北车(600526)股票的小额持有者,在发生动车事故之前,这只股票的上升势头良好,在“日本地震”动荡整个股市的时候,中国北车虽然有所下跌,但是依然相对坚挺。但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情况就急转直下,导致我现在对这支股票中的投资全部套牢,无法脱套,造成了我的经济损失。其次,第二个案例是上文中也提到过的国美案例,在“黄陈之争”闹的沸沸扬扬之际,大多数的投资者都选择了中立的隔岸观火的做法,而这种做法就恰恰证明了我的观点,企业的动荡不稳定,让投资者丧失了投资这个国美的信心。 所以只有保证本企业的良好运营以及对投资者进行令人满意的分红,扩大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才是对本企业有利,从而到达提升企业绩效的目的。所以,我的第二个假设成立。
假设三: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贡献与企业的绩效相关
我认为假设三中涉及到的也是道德责任。近年来,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小部分企业出口的产品由于价格和质量等原因,在国际社会造成了极坏、极恶劣的影响。如宠物饲料、少量食品、儿童玩具、鞋等,这一小部分产品的价格和质量等问题甚至被国际化、政治化,导致中国的制造业在世界上产生了很大的信任危机。所以对消费者,企业更应该承担起其社会责任。在商品的销售环节总是会说“顾客就是上帝”,对待你的上帝,你应该是何种态度呢?其实,在企业的销售环节,商品所吸引的大部分顾客都是老顾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回头客”,这些老主顾就是企业发展的最大的顾客群体,也是企业创造绩效的最大的来源。所以,保护消费者是企业得以长远发展的最佳途径。
虽然国美案中国在公司社会责任的理念上存在诸多弊端,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国美确实拥有对消费者负责的理念。同样是2008年国内最大的家电零售商国美电器宣布,即日起在所有门店设置废旧电器回收点.凭借着强大的零售终端,国美无疑将成就一个覆盖全国的、巨大的旧家电回收网络,而此举在全国家电零售企业中也属首创。对消费者负责,为消费者谋求福利,国美深刻的意识到了“只有成就社会,才能成就自己”。回收旧家电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说是方便了消费者,更是为企业扩大了无限的市场。由此可见,当企业对消费者负起社会责任的同时,企业的业绩也就随之增加了。所以,我的第三个假设也随之成立。
假设四:企业对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贡献于企业的绩效相关
最后一个假设是基于公司社会责任中的最后一个方面也是最高一个层次所引发而来的。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的发展就没有企业的发展。所以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如果以实际行动从事公益事业,主动承担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就会有利于改善自己的竞争环境,提升自己的社会形象和声誉,从而获得更多的、更稳定的顾客群体以及最广大社会的支持,这些都有利于企业绩效的提高。
著名的国家电网公司在公益事业方面的认识是十分值得广大的中国企业借鉴的。国家电网公司外联部主任尹积军认为:“无论是做公益事业还是承担社会责任,都是对品牌知名度(“我是谁?”)、认知度(“我为你做什么?”)和美誉度(“我为你贡献什么”)的综合提升。”我认为,企业为广大的社会大众做公益事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在让“我是谁“更深刻;让“我为你做什么”更清晰;让“我为你贡献什么”更加宽广。而这实质上则是在为企业进行无形的品牌宣传。
当然国家电网作为强大的国有企业,有国家作为后盾,而且其自身财力雄厚,做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他们而言是十分简单的。但是,广大的中小企业,其自身原本也许就存在着融资困难的问题,让其再负担更多的财政支出在公益事业上,无疑是不现实的。这当中存在政府税收的抵免政策问题,在此就不予研究了。但是,综上所述,假设四同样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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