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和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2012年,结合卫生部推动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全省将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诚信单位”活动,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自律性,促进诚信服务体系建设。
3.发展和完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服务补偿等工作,建立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在管理运行机制上的内在联系,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指导和帮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一体化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充分保障乡村医生的利益,巩固和完善一体化管理成果,增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三级网整体功能。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本着有利于医疗机构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保障医疗机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合法、科学、规范、透明的原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执行财政部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全部建立财务会计电算化集中管理系统,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和财务人员委派制管理模式,有利于政府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维护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新农合基金使用的安全性,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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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严格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的登记备案,实现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的规范化、系统化、动态化管理。2012年底前,完成新一轮全省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落实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强化监督管理,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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