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云南省煤矿企业安全员安全责任制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并参考《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指南》,建立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等涵盖所有层级和一、建立责任制 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 3.各岗位人员是否配备到位。 4.责任内容是否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 5.考核标准是否具体。 6.是否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进行长期公示。 二、公示责任制 7.公示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8.是否制定了培训计划、方案,并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等实施。 三、培训责任制 9.是否按照规定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 10.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 11.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七项安全生产职责。 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七项安全生产职责。 1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四、履行责任制 可上岗作业。 14.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6.是否建立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五、考核责任制 17.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考核标准是否贯彻落实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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