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综合布线系统
21.1 一般规定
21.1.1 综合布线系统应根据各建筑物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用户近期的实际使用及中远期发展的需求,确定系统的链路等级和进行系统配置。
【注释】 综合布线系统是一套用于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传输网络。它将语音、图像、数据等设备彼此相连,也能使上述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连接。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应具有开放性、灵活性和扩展性,并对其服务的设备有一定的独立性。工程项目中综合布线系统设计的产品类别及链路、信道等级确定,应按建筑物的功能、应用网络、业务终端类型、业务的需求及发展、性能价格、现场安装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应符合表21-1的要求。
表21-1 布线系统等级与类别的选用
配线子系统 业务种类 等级 语音 D/E D/E/F 数据 光纤(多模或单模) 类别 5e/6 5e/6/7 62.5/50μm多模<10μm单模 等级 C D/E/F 光纤 类别 3(大对数) 5e/6/7(4对) 62.5/50μm多模<10μm单模 等级 C — 光纤 类别 3(室外大对数) — 50/62.5μm多模<10μm单模 干线子系统 建筑群子系统 其它应用 可采用5e/6类4对对绞电缆和50/62.5<10μm光缆 注:其它应用指数字监控摄像机、楼宇自控现场控制器(DDC)、门禁系统等采用网络端口传送数字信息时的应用。
在表21-1中,其它应用一栏应根据系统对网络的构成、传输缆线的规格、传输距离等需求选用相应等级的综合布线产品。
当布线系统设计为7类布线系统时,如信息点是电端口可采用RJ45或非RJ45型的8位模块通用插座(屏蔽)。
在《用户建筑综合布线》ISO/IEC11801 2002-09标准中,提出除了维持SC光纤连接器件用于工作区信息点以外,同时建议在设备间、电信间、集合点等区域使用SFF小型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小型光纤连接器件与传统的ST、SC光纤连接器件相比体积较小,可以灵活地使用于多种场合。目前SFF小型光纤连接器件被布线市场认可的主要有LC、MT—RJ、VF-45、MU、FJ等类型。
电信间和设备间安装的配线设备的选用应与所连接的缆线相适应,具体可参照表21-2。
21-1
表21-2 配线模块产品选用
类 别 配线设备 类型 大对数卡接 电 缆 配 线 设 备 模块 25对卡接 模块 回线型卡接 模块 RJ45配线 模块 光 缆 配 线 ST光纤连 接盘 SC光纤连 接盘 产品类型 容量与规格 采用4对卡接 模块 采用5对卡接 模块 25对 8回线 10回线 一般为24口或 48口 单工/双工 一般为24口 单工/双工 一般为24口 FD(电信间) 4对水平电缆/4对主干 电缆 大对数主干电缆 4对水平电缆/4对主干 电缆/大对数主干电缆 4对水平电缆/4对主干 电缆 大对数主干电缆 4对水平电缆/4对主干 电缆 水平/主干光缆 水平/主干光缆 配线模块安装场地和连接缆线类型 BD(设备间) 4对主干电缆 大对数主干电缆 4对主干电缆/大 对数主干电缆 大对数主干电缆 大对数主干电缆 4对主干电缆 主干光缆 主干光缆 CD(设备间/进线 间) 4对主干电缆 大对数主干电缆 4对主干电缆/大 对数主干电缆 大对数主干电缆 大对数主干电缆 4对主干电缆 主干光缆 主干光缆 21.1.2 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设计应满足建筑群或建筑物内语音、数据、图文和视频等信号传输的要求。
【注释】 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该结构下的每个分支子系统都是相对独立的单元设计或实施时,对每个分支单元系统改动都不影响其他子系统。只要改变结点连接就可使网络在星型、总线、环形等各种类型间进行转换。综合布线系统设备的典型配臵与功能组合见图21-1所示。
设备间 入口设施 TO TO CP FD 电信间 TO FD FD CD/ED TO FD 园区主干缆线(内部缆线) 外部网线
图21-1 综合布线配线设备典型配臵
21.1.3 综合布线系统链路中选用的缆线、连接器件、跳线等性能和类别必须全部满足该链路等级传输性能的要求。
21-2
【注释】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应按照用户近期和远期的通信业务,以及其构建网络结构的需要,选用合适的布线器件设施。设计选用产品的各项指标应高于系统指标,才能保证系统指标得以满足和具有发展的余地,同时也应考虑工程造价及工程项目是否有特殊要求。电缆和接插件之间的连接应考虑阻抗匹配和平衡与非平衡的转换适配。在D级至F级工程中特性阻抗应符合100Ω标准。在系统设计时,应保证布线信道和链路在支持相应等级应用中的传输性能,如果选用6类布线产品,则缆线、连接硬件、跳线等都应达到6类,才能保证系统为6类。如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则所有部件都应选用带屏蔽的硬件。
21.1.4 综合布线系统与公用通信网的连接,应满足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提供业务的需求,并预留安装接入设备的位置。
【注释】 当综合布线系统作为建筑的公共电信配套设施之一时,就应在建设初期由建设投资方考虑一次性投资建设,其布线系统的设计应能适应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通信与信息业务服务的需求,保证电信业务在建筑区域内的接入、开通和使用。使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对入口设施的管理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避免造成将来建筑物内管线的重复建设而影响建筑物的安全与环境。工程设计中,布线的管道设计与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配套设施及安装场地面积等其它配套设计,应充分满足电信业务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 21.1.5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规定。
【注释】 综合布线系统产品所涉及的品牌、种类较多,而且技术发展较快。在我国并不是对全部的综合布线产品都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当遇到特殊情况时,也可按国际布线标准要求选用布线产品。
21.2 系统设计
21.2.1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宜包括下列部分: 1 工作区; 2 配线子系统; 3 干线子系统; 4 建筑群子系统; 5 设备间;
6 进线间; 7 管理。
【注释】 本规范参照《用户建筑综合布线》ISO/IEC11801 2002-09国际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规定,将综合布线的设计内容分为七个部分。
21-3
第1款 工作区是指从设备出线到信息插座的整个区域,即一个独立的需要设臵终端的区域划分为一个工作区。工作区域可以支持电话机、数据终端、计算机、电视机、监视器以及传感器等终端设备。工作区面积估算应按照建筑物的使用面积计算,通常可以认为使用面积为建筑面积的0.75。
第2款 配线子系统是由建筑物各层的电信间至工作区之间的配臵线缆构成,综合布线系统的配线子系统多采用3类、5类、5e类、6类4对双绞线,这种双绞线具有支持工作区中的语音、数据、图像传输所要求的物理特性,对于用户有高速率终端要求的场合,可采用光纤直接布设到桌面的方案。配线子系统电缆铺设的最大长度是90m。
电信间FD与电话交换配线设备及计算机网络设备之间的连接方式应符合图21-2~21-4的要求。
1 电话交换配线的连接方式
FD 电话主干电缆 水平电缆 跳线 干线侧 水平侧 配线设备 配线设备 RJ45 TO 图21-2 电话系统连接方式
2 计算机网络设备连接方式 1)经跳线连接
FD 数据主干缆线 设备缆线 HUB/SW 设备缆线 跳线 干线侧 设备侧 配线设备 配线设备 FD 水平缆线 跳线 设备侧 水平侧 配线设备 配线设备 TO RJ45/SFF
图21-3 数据系统连接方式(经跳线连接)
2)经设备缆线连接
数据主干缆线 干线侧 配线设备 FD 设备缆线 HUB/SW 设备缆线 水平侧 配线设备 FD 水平缆线 TO RJ45/SFF
图21-4 数据系统连接方式(经设备缆线连接)
第3款 干线子系统将电信间与设备区域连接起来,以实现大楼内部的通信。在使用语音级布线电缆时,允许的最大垂直干线电缆长度为800m。在使用数据级六类或五类电缆时,长度应限制在90m以内。在使用多模光缆时可达2000m,单模光缆可达3000m。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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