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政审编号: 中国人民大学
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
申 请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访 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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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前请先阅读最后一页“填表须知” (一)出访人员个人情况栏: ① 中文姓名 (拼音)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 出访国家、地区及邀请单位: 邀请人及职务: 出访时间 出访路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语语种、水平 健康状况 性别 出生地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职位/职称 经费来源 往返旅费: 在外费用: 出 访 任 务 (请注明出访目的、主要内容及预期达到的效果;出席学术会议还需要注明有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问题) □访问考察 □学术会议 □合作研究 □长期任教 □短期讲学 □实习培训 □联合培养 □留学进修 □文化交流 □其他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所在单位意见栏: 负责人签名: 职务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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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单位会签意见栏:② 人事处意见组织部备案: 学生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科研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四)国际交流处审核承办栏: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职务 (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电话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五)主管校领导审批栏: 签名 职务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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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须知
1.用蓝黑、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如在电子版本上填写,签名处须由责任者亲笔签名。
2.注①如团组出访,除在封面申请人一栏填写本人姓名之外,还需注明团组成员人数。“出访人员个人情况栏”中通常填写团长情况,其他人员个人情况请在附表“团组出访成员名单表”中填写。(如有不同院系人员参团须分别填写申报表。)
注②教职员工及学生出访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需人事处师资科签署意见;本科生赴港澳留学需学生处签署意见;研究生出访需研究生院签署意见;出国或赴港澳地区出席国际会议需科研处签署意见。
3.校内各单位副职出访由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正职以上领导出访,需另纸附分管的校级领导意见;
4.向国际交流处提交此表的同时,还需要提交邀请复印件1份,如邀请信为外文,则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1份;出席学术会议需同时提交论文提纲或论文全文1份(不含提交科研处的一份),短期讲学需同时提交讲课提纲1份,合作研究则需提交研究计划1份。
5.申报表和政审上的出访时间请按照邀请函时间填写,我校的批准时间为在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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