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协议,协调学院和学生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参与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工作,协助或参与各系部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巡回检查。
3、各系职责:
(1)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审批; (2)为顶岗实习的学生安排指导教师;
(3)学生离校前,对学生进行为期半天到一天的顶岗实习教育动员,明确学生顶岗实习的目的、任务、要求和实习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法制与安全意识教育。
(4)组织学生办理顶岗实习离校手续;
(5)走访和跟踪实习单位及顶岗实习学生,收集用人信息,了解实习单位对我院实习学生的意见和对我院的建议,了解学生实习状况,处理协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考核; (7)负责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对顶岗实习的学生实行双重指导。各系在安排校内教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同时,还要聘请企业技术骨干为兼职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
(四)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校内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原则上同一单位实习学生人数超过30人或实习单位有要求的,学院依据实习学生人数安排一名或一名以上专职校外实习指导教师,一般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少于30人;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学院采取巡回走访及电话跟踪等方式进行指导和管理。学院根据需要聘请学生实习单位技术人员为学院的兼职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指导和管理。
三、相关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学校指导教师的职责
1、组织管理。包括学生实习前动员、组织学习《顶岗实习手册》、明确实习目的、实习纪律;对学生进行现场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经常性地与企业指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向系部汇报学生实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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