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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商经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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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讲义

张海峡

第一章 公司法

一、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是标准的企业法律分类。(责任不同) 总结:国企和公司如何比较?

国企 == 所有制 公司==法制概念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宪法中结社权,特指经济型) 总结:

1一人公司和国独的社团性不体现在投资主体间,体现在管理监督主体中。 但是他俩都没有资合性。

2 普伙(纯人合性) - 有限公司(人主资辅) - 股份公司(资主人辅,发起人内部为合伙,发起人负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纯资合,借壳上市,股票是当天买入,次日卖出,最快两天)。 (从左往右人越来来越多,合伙叫协议、公司叫决议)

自然人:姓名权、隐私权、 身份证、 公安局、 生 死 、 结婚 离婚、 强奸行为、器官、免疫 血液、

法人:名称权、商业秘密权、营业执照、 工商局、 设立 注销、合并 分立、强行兼并、机关、监事 资金、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必然具备最重要的三独属性: (1)、独立的财产

总结:A股东要转移出资所有权;B公司都有最低资本限额(3、10、500、3000);合伙没有这些要求。

(2)、并且能够以自己的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

总结:告公司,告法人名义;告个人合伙,告合伙人名义;告合伙企业,告( 企业 )名义。 在哪登记就具有那种主体! 医院=卫生局 学校==教育局 律所==司法局

(3)、并独立承担民事、商事责任。 总结:A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

表现在:a股东对公司( 外债 )不负责;b股东对公司( 亏损 )不负责;

B公司和股东是双重人格,股东是股东,公司是公司,谁也不管谁!因此,公司存在 双重征税 问题。 公司 企业所得税 ,股东 纳各自主体的税,例如,个人纳税个人所得税 。

(二)公司的分类

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形式划分,公司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对应普通合伙企业)、两合公司(对应有限合伙企业)、股份两合公司(我国没有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结: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不拆)和股份公司(拆)的区别: (1)、注册资本拆分和不拆。

1

股票是( 等额拆分注册资本的结果 )。 A注册资本==== 股票总量 ;股本是(面额) B增资即 增发新股 ,减资则 回收注销股票。 注册资本== 股本总额===股票总量 (2)、出资凭证区别:出资证明书和股票。

(3)、股份是股份公司的专用概念,对应有限公司的( 出资额 );( 股权 )两类公司的通用概念。

2、以公司之间的组织关系为标准,可以分为本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总分公司的划分,是内部关系的标准,分公司有公司之名,无公司之实;有独立的诉讼/缔约能力,但无责任能力。

母子公司的划分,是外部关系的标准,子公司是完全独立的。

例如,甲公司的子公司是乙,乙的分公司是丙,那么丙的对外违约行为,谁来负责,答案:( 乙 )。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母是子的股东。 子公司一般分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

母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是什么公司?( 一人公司)最少出资多少?( 10万 )出资怎样到位,一次性还是分期?(一次出资)

被全资收购的公司,要变更为( 一人公司)若被收购公司是上市公司,怎么办?(退市)

A母公司对外负债,其债权人可否执行它对子公司的出资?可执行什么? 不能执行, 母对子的股权

子公司对外负债,其债权人可否执行母公司的财产呢?什么情形下可以? 不能执行, 子公司人格否认

二、公司法基本制度

(一)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

1.公司合并:(双方)

(1).定义: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吸收合并:A+B=A;B的人格消灭;A的人格存续;

新设合并:A+B=C;A、B的人格都消灭。产生新的人格C;

(2).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总结:1、合并影响债权人利益,所以债权人有权要求提前还债或者提供担保。 2、债权人不在上述期限内主张权利,视为同意合并,由合并后公司承担。

2.公司分立:(决议)

派生分立:A=A+B;B公司的人格派生出来,A的人格继续存续;(母亲生孩子) 新设分立:A=B+C;A公司的人格消灭,产生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新人格;

2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结:

分立对债权人没有实质性影响。

(1)、分立后的公司对原来债务不负担连带责任,是以分立前(原公司和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公司减资的程序: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总结:1减资影响债权人利益,程序和合并相同。(单方减资无效,减资是由股东按原来比例撤资。) 2为什么没有规定公司增资的特别程序要求呢?(有利于)债权人利益,只需要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支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不含监事):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同业竞止)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回扣)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绝对禁止:1、2、6、7 相对:3、4、5

总结:1为什么忠实勤勉义务没有监事呢?因为监事(不是经营)主体! 2公司强调一个字(忠), 合伙强调一个字(义)。 法律约束: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绝对禁止)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三选一) 高管:

(1)法定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经理、财务主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法)

(2)章定高管: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公司财务与会计 1.公司收益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积累)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

3

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企业所得税法18条的规定--------)

总结:利润- 补亏- 纳税- 提法定公积金 -提任意公积金(选择性) - 分红 (企业可以五年不纳税) 五年内拟补不足减资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的含义:1.比例任意 2.三用途任意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分红方式:1.现金红利 2.分红股 3.转增资本)

(4)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5)公积金三个用途:弥补亏损、扩大经营和转增投资;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来弥补亏损。

(四)股东诉讼制度:

1.代表诉讼制度(代位诉讼、派生诉讼),保护公司利益;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损害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 公司 被告:董、高、监

2股东资格要求。股份公司中长线持股的股东可以代位诉讼。(六个月) 3 商行为都是(要式)行为。

(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股东 被告:董、高、监 2必须用尽前臵程序,( 紧急 )时,不必。

(3)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股东代表诉该诉权不属于股东而属于公司,股东只是代表人,其他股东也可以代表诉。 1原告: 公司 被告:他人

2董高害公司,请求监事(会)告;监事害公司,请求董事(会)告;被拒、三十、急,原告是自己。 3 他人是(指任何 );依照上述规定 ,如何理解?

4代表诉讼必须穷尽前臵程序,才能提起。

5代表诉讼费用由股东个人承担,而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公司。

4

2.股东直接诉讼:保护股东利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原告:股东 被告:董、高

3.公司人格否认之诉:保护债权人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人格被否认,相关股东应当与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

1原告:债权人 被告:相关股东与公司 2个案约束力;

3严重侵害时候才适用。

4相关股东才连带;不要伤及无辜;(过错归责原则) 5 连带就等于人格否认完毕;

6人格否认制度是日本词汇,我国沿用英美称谓:揭开公司面纱。 7债权人分为资本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

4.其他股东诉讼制度(决议瑕疵之诉):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总结:

1内容违法违规( 无效 );程序违法违规违章,内容违章( 可撤销 ); (因为程序违法,未必结果违法;内容违章,未必损害公司利益;);(例如章程对投资担保金额的限制。) 2除斥期间( 60 )日。无效之诉,无限制;撤销之诉,60之内;

3必须请求( 人民法院 )撤销。

4程序违法仅指(召集程序 和 表决方式 ),不含其它程序事项。(特定事项特定化)(减资和分红)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总结:(撤销之诉)才担保,防止股东滥用诉权,妨碍公司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资格和人数: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总结:人数上限,保证公司封闭性,人合性。 股份公司设下限,保证公司的开放性,资合性。 2.股东出资要求:

⑴.最低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结:人民币3万是评估资本,不是必须出人民币;注册资本仅仅只是登记时的数字,但是,实际资产可以和注册资本不一致。

⑵.出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不得出资的形式: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人格权)、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有毛病)。 总结:1,原因:无法转移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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