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库房管理制度及规定
库房管理制度
物资仓库管理所涉及的入库、保管、发放、退库等工作都与物资的质量有紧密的关系。
通过对物资科学有效的管理,保证其使用价值在保管期内不降低,确保库存物资符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保管员对物资名称、材质、标记、规格、数量以及包装完好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记录上签字。
2、对于无质量保证文件或其不完全的,以及对材质有怀疑需进行复验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单独存放与管理。
3、仓库保管应做到“四相符”:保证所保管物资和帐、卡、物及质量文件相符。
4、物资存放布局要合理,实行“四定位”:按物资种类分库;按材质分架:按规格品种分层、分位,并作出明显标记;按照五、十为伍成堆、成方、成行。
5、搞好对物资的防雨、防潮、防冻、防震、防腐蚀、防霉变、防老化、防火、防爆、防破损等工作。
6、定期对所保管物资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有变质、变坏等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7、对质量标记不清或已脱落的物资,核对质量文件后,重新作好标识;对有依据,对应性不强的,在查明其材质后,重新作出标识。
8、对有一定使用期限的材料,执行先进先出原则,应注意提醒有关人员,以控制在其有效间使用。
9、搞好仓库卫生,加强安全工作,搞好消防管理及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安全。
退库管理制度
一、退库条件:
1、因计划变更造成该种物资不需用或节约物资。 2、退库物资应保存原有包装防护品、标识。 3、对超贮存寿命期限物资原则上不予退库。
4、必要时退库物资必须经抽检合格后方可入库,并登记《库存物资台帐》。
二、退库手续:
1、退料人员应持材料部门负责人或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注明原因的退料单送交材料员。
2、抽验合格后,材料员应签署意见报技术部门负责人。 3、物资的材料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重新入库。
物资发放制度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在使用,保管,领用物资时按程序规定进行。 1、用料单位领料人员认真填写领用单,写明物资名称、材质、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位,经有关人员审批后,交仓库保管员核发。
2、发放物质时,库管员要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按照物资的出厂日期或进货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
3、对超过规定贮存期限的物资,材料员按重新检验后批准的处置方法执行降级使用或报废。
4、仓库保管员按批准的领料单核发物资。在其发放的同时应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领料人员验证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
5、必要的标记移植应在物资发放的同时进行,以确保发放剩余材料上均有相应的质量标记。
6、当物资由仓库整批向外调拨发运时,发货委托人应填写发货通知,随同出库调拨单交仓库保管员。同时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文件。
7、物资发放后立即登卡、登日记帐、保持卡、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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