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
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云政发[2008]186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19 【实施日期】2008.09.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
(云政发[2008]186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省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等原因,全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以下简称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不配套,处理能力不足,处理水平偏低,项目投资来源渠道单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依然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运营管理,改善城镇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提出如下 1 / 4
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是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省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伴随着生产要素和大量人口向城镇聚集,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力度,有效解决人口集中和产业聚集过程中有害物、废弃物不断增加等问题,对于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完成国家节能减排的约束性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城镇,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是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重要内容
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着力解决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是省委、省政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全省还有95个县(市、区)级以上城镇未建污水处理设施,99个县(市、区)级以上城镇未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镇污水直接排人自然水体,垃圾简单堆放、填埋,严重影响着城镇生态环境。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城镇环境治理力度,改善城镇周边河流水质,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全面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
(三)是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效手段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现代化城镇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基础。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实现污水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有效减少污水垃圾对城镇生态环境的破坏,有利于营造健康、舒适、优美、洁净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建设和谐宜居城镇。 2 / 4
(四)是提升城镇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是城镇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是城镇公共环境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镇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提升城镇环境承载力,创造优良生态环境,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城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思路和目标 (五)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进并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健全管理体系,完善保障制度,全面提高我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无害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和行业发展产业化水平,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建成较为完善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体系,切实改善城镇环境质量,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 (六)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坚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统筹规划、相互配套、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建设目标,长远规划,一次设计,分步实施。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处理工艺。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总体规划、重点推进,优先抓好9大高原湖泊区、重点流域环境敏感地区、重点污染控制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尽快取得实效。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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