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风级管控制度
1 目的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活动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风险,采用风险评估方持续地进行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以及风险控制,确定重大及不可容忍的风险等级,采取有效或适当的控制改进措施,把风险降低到最低或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程度。
2 范围
公司员工进行的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以及由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的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
3 频次
3.1 每月、季度、年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综合安全检查。 3.2 在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工艺设备发生改造变更、本单位或其他同行业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及类似安全事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岗位作业规程等发生变更或改动时应重新进行评价。
4 职责和任务 5.1 企业负责人
5.1.1 每月、季度、年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5.2 安全环保部
5.2.1 安环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部门。
5.2.2 负责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负责制订风险评价准则,审核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表(JHA),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5.2.3 组织编制公司重大及不可容许风险的控制改进措施清单及控制改进措施。
5.2.4 组织、检查、监督、考核控制改进措施的实施。 5.2.5 组织评价人员的培训。
5.2.6 组织公司内部设备、设施危害因素的辨识与风险评价; 5.2.7 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的实施; 5.2.8 负责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5.3 各部室车间
5.3.1 负责本部室车间范围内的危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制订控制改进措施并负责实施。负责实施公司审定的重大及不可容许控制改进措施。
5.3.2 负责进入本部室车间的新员工、转岗员工、外来人员和临时员工
的活动危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
5.3.3 负责本部室车间安全检查。 6 工作程序 6.1 基本步骤
进行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基本步骤包括: 设立组织机构→工作活动分类→→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因素辨识。
6.2 成立评价小组
各部门成立以主管领导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的评价小组,所有评价人员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培训,使其有能力、有资格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
6.3 选择和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
评价小组应首先识别出本单位从事的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范围,包括生产活动、储运、装置、设备、设施、服务、检维修、消防、承包商的服务和设备,以及行政和后勤等的全过程。生产范围包括从规划、设计、制造、采购、建设、投产、产品销售和服务全过程。所有可能导致的危害和环境影响的活动,包括非常规活动,检维修等都必须充分得到识别。
在确定评价范围后,评价小组按下列方法,确定评价对象: ——按生产流程的各阶段; ——按地理区域、单元或场所;
——按装置、设备、设施(包括外界提供的设施); ——按作业活动(包括合同方人员)。
对所确定的辨识和评价对象,必要时按作业活动进一步细分,以便对危害因素和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价。评价人员在进行危害因素辨识与评价前首选要了解工作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
——所执行的任务的期限、人员及实施任务的频率; ——可能用到的机械、设备、工具; ——用到或遇到的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 ——工作人员的能力和已接受的任务培训; ——作业指导书或作业程序;
——发生过有关的事故经历、作业环境检测结果等。 6.4 进行工作活动分类 评价小组对评价对象进行分类。 如按照作业活动分类;
按设备或设施分类;
按生产过程或服务提供过程的阶段:如委托设计,签订检修合同,供方评定等;
被动性的工作,如紧急抢修等;
按确定的任务分类,如产品装卸,车辆运输等。 6.5 危害因素的分类
根据危害因素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害因素划分为以下两大类:
6.5.1 第一类危害因素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于是,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为第一类危害因素。
6.5.2 第二类危害因素
正常情况下,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生事故。但一旦这些约束或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故障),则将发生事故。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害因素。第二类危害因素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环境因素。
6.6 选择危害因素辨识方法
评价人员应根据所确定的评价对象的作业性质和危害复杂程度,选择一种或结合多种评价方法。在选择识别方法时考虑:
——活动或操作性质;
——工艺过程或系统的发展阶段; ——危害分析的目的;
——所分析的系统和危害的复杂程度及规模; ——潜在风险度大小;
——现有人力资源、专家成员及其他资源; ——信息资料及数据的有效性; ——是否是法规或合同要求。
6.6.1公司使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和工作危害分析(JHA): 安全检查表(SCL)用于评价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用于评价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作业场所安全隐患、员工不安全行为隐患等的有效识别。
6.7 识别危害根源和性质
评估人员进行危害因素辨识考虑以下问题: ——存在什么危害(伤害源); ——谁(什么)会受到伤害; ——伤害怎样发生。
并通过现场观察及所收集的资料,对所确定的评价对象,识别尽可能多的实际的和潜在的危害,包括:
1)物(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包括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保护措施和安全装置的缺陷;
2)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不采取安全措施、误动作、不按规定的方法操作,某些不安全行为(制造危险状态);
3)可能造成职业病、中毒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包括物理的(噪音、振动、湿度、辐射),化学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气体、氧化物等)以及生物因素;
4)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作业人员安排、防护用品缺少、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等的管理。
分析人员在进行危害因素辨识时,充分考虑发生危害的根源及性质: ——火灾和爆炸; ——冲击与撞击;
——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
——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等); ——设备的腐蚀;
——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包括水、气、声、渣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和由此产生的后果,包括:人身伤害、死亡(包括割伤、挫伤、擦伤、肢体损伤等);疾病(如头痛、呼吸困难、失明、皮肤病、癌症、肢体不能正常动作等);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水、空气、土壤及噪音污染;资源枯竭。
危害因素辨识应考虑由于过去或将来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可能造成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及环境影响,包括以往生产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丢弃、废弃与处理活动等。同时也应考虑异常(包括启动、关闭、维修、停机、工程开始/结束及其他非预期运行的情况)以及事故和潜在的紧急情况(比如火灾、爆炸、泄露、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紧急疏散、人员伤亡或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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