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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交通警示标志,选派当地员工负责安全警戒。
(3)中方员工在一般情况下不驾驶机动车。招聘当地司机必须严格筛选,应聘用有驾驶证件、驾驶技术好、遵纪守法的人员。 (4)制定外聘驾驶员管理办法,对车辆和驾驶员严格管理。 (5)由当地司机驾驶施工车辆时,中方员工应随车。出车前应选择最佳路况、治安较好的行车路线。在行车时应保持警惕,及时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严禁司机疲劳驾驶。施工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应给司机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场所。
(6)乘车人员应遵守当地交通安全乘车规定,系好安全带;在公路行驶中,通过检查站或收费站时,应减速慢行;遇警察局、移民局和其他政府部门要求停车时,应要求司机积极配合,主动出面交涉,不得冲岗。
(7)行车途中应锁好所有的车门,停车或行车时应防止被抢、被盗;在公路上长途行驶及在非安全区内或晚间行驶,必须配备保安、警察随车。
4、施工中的交通安全
(1)在公路上因施工及其他原因停车时,应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在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职安全员指挥疏通交通,必要时请当地警方协助。
(2)在路边施工的人员应面对车辆驶来的方向施工,以便及时发现路面上的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5、施工现场和驻地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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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熟悉和掌握当地警察机关的联系方式及火警、匪警等紧急电话号码。
(2)应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工作场所和驻地的治安防范措施,做到: a、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和宗教信仰,不得参加、议论和围观当地人的宗教或政治集会活动。
b、 遇到突发事件(抢劫、反政府游行、种族冲突等),应保持镇静,组织员工迅速撤离现场,严禁上前围观。
c、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必要时聘用专职警察,维护现场秩序。
d、施工现场的设备、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必须有专人看守,避免物资被哄抢和盗取。
e、发生抢劫事件时,应立即报警,不得与劫匪发生正面冲突,在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应将发生的事件向属地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报告。
f、所有员工都应随身携带护照复印件、工作证牌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3)驻地确定后,应同当地警察局取得联系,记录当地报警电话,根据需要聘用当地警察、保安和制定针对驻地的治安防范措施。施工人员应集中居住、集中管理和统一行动,不得以工作方便为由分散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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