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法规执行情况
序号 1 1.1 许可证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有/ 无/ 备注 是 否 持证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是否进行了变 更 如有:变更后是否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1.2 持证单位是否改变或超出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 围 如有:是否按原申请程序重新申领许可证 1.3 持证单位是否有新建、改建、扩建生产、使用设施 或者场所 如有:是否按原申请程序重新申领许可证 1.4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如超出:是否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1 是否有新建、改建、扩建使用设施或者场所 如有:是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1 是否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 如无:是否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4 退役 4.1 是否有场所或设施退役 如有:是否通过退役环评审批 如有:是否通过退役终态验收 5 进出口、转让和转移 5.1 是否有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 如有:进出口审批和备案档案是否齐全 序号 检查内容 5.2 是否有放射性同位素转让 如有:转让审批和备案档案是否齐全 5.3 交接清单与转让批文上的交接单位是否一致 检查结果 有/ 无/ 备注 是否 年以 来共 份 抽查 份 如不一致:销售对象是否持证、是否在许可范围 6 6.1 6.2 6.3 监测 工作区域和环境辐射水平测量档案 个人剂量监测记录(包括内照射) 排入环境的放射性气溶胶、废液中的放射性核素、 活度或浓度、时间、审批及其他情况的记录或证件 6.4 7 7.1 7.2 7.3 8 8.1 辐射监测仪器比对或刻度档案 放射性物质管理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生产台账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销售台账 放射性废物处理档案是否齐全 辐射安全设施管理 9 9.1 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工作记录(包括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检查结果、处理情况、检查时间、检查 人员) 事故与事件 是否有辐射事故或事件 辐射事故或事件是否按规定报告 10 人员管理 10.1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人数是否满足要求 10.2 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培训/再培训档案 11 辐射安全自查 11.1 定期辐射安全自查 序号 11.2 年度评估报告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有/ 无/ 备注 是否
5 上次检查改进情况 已完
成:
未完成(说明理由):
6 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单位代表签字
程序编号:ST-9
版本号:No.3
自屏蔽式加速器生产放射性药物场所 监
督检查技术程序
1.监督检查目的
PET 用短寿命放射性药物加速器生产场所包括加速器场所和操作 同位素工作场所,加速器最大能量可达 30MeV。部分医院使用的是自 屏蔽式的加速器。对这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需要验证加速器场所和 同位素工作场所的安全与防护措施是否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 例或标准的要求,确保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检查程序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自屏蔽式的加速器生产 PET 用短寿命放射性药物场 所的监督检查。
3.引用标准和文件
(1)《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规定》(GB 5172); (2)《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规定》(GB 11928);
(3)《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 14500);
(4)《操作非密封源的辐射防护规定》(GB 11930)。 4.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见监督检查表。
5.监督检查意见
核实上次检查意见的落实及改进情况,提出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 题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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