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4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第7条 价款及结算工程
7.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采用下列第___⑵___种方式确定: (1) 固定总价合同,即承包范围内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除
变更工程外不做任何调整。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参照本合同5.6条款的约定执行。
(2) 固定单价合同,即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根据双方预算书
中确认的计量方式按实结算,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单价按照双方确定的预算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参照本合同5.6条款的约定执行。
7.2双方约定甲方按下表分_三_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即工程缺陷保修款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_七_天内支付。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工程进度) 签订合同当日 水电防水工程完工 木工完工油漆进场 占合同价金额(人民币) 款比例(%) 30% 40% 25% 备注 7.3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七 天内结清尾款5%。
第8条 施工安全和防火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名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300.00 元违约金,最高金额为合同工总价的0.5%。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对方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第10条 保修条款
10.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间防水工程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0.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0.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0.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11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1.2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第12条 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均具同等效力。 12.2附件 (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书 (3)家具采购清单
第13条 补充条款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代表: 地址: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代表:地址:
电话: 邮编:
户名 账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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