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制度
一、 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相对固定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不固定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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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资系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品质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3.4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营销、推广及相关工作职员,包括市场本部及难驻外机构所有职员。
3.5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3-1: 表3-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行政工资 1、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 2、 总部助理部长以上职员(市场本部及下属部门除外) 3、 总经办、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审计部、物料供应部所有职员 4、 研究部、工业设计部、技术工程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生产部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职员 研究部、工资设计部、技术工程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市场推广部、客户服务部所有职员 技术系列 营销系列 1、 市场本部及下属市场管理部、行业销售部、市场推广部、销售计划部、客户服务部所有职员 2、 驻外机构所有职员(含经理、财务经理等)
四、工资计算方法 4.1工资计算工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补杂项目-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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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 =工资标准×固定工资系数之和 浮动工资=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 =工资标准×浮动工资系数之和 4.2工资标准确定:
根据职员所属工资系列\\职务,确定职员薪级.再根据职员薪级,确定对应工资标准。参见《职员职务-薪级对照表》、《职员薪级表》。 4.3;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标准系数设定:
设工资标准为1,;固定工资标准系数为A,其中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标准系数为别为A1、A2、A3、A4,A=A1+A2+A3+A4。
浮动工资标准系数为B,其中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津贴标准系数分别为B1、B2、B3、B4,B= B1+B2+B3+B4。
以上系数标准设定说明如下表4-1:工资项目标准系数高级定
固定工资标准系数(A) 浮动工资标准系数(B) 基本技能住房医疗 考勤绩效效益项目工资 系列 合计 工资工资 补贴 补贴 合计 工资 工资 工资 工资 (A1(A2(A3(A3(B1(B2(B3(B4) ) ) ) ) ) ) ) 行政0.7 0.2 0.4 0.08 0.02 0.3 0.1 0.1 0.1 / 系列 技术0.7 0.2 0.4 0.08 0.02 0.5 0.1 0.1 0.1 0.2 系列 营销0.5 0.2 0.2 0.08 0.02 0.5 0.1 0.1 0.3 / 系列 4.4固定工资计算方法: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 =工资标准*(A1+A2+A3+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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