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帆网
6. 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已销售完毕的某小区绿地改为免费停车场,提供给本公司在附近新开发的小区业主使用
B. 某小区北临一家综合的集贸市场,小区南面的居民习惯穿越小区到集贸市场购物,小区业主一致认为周围居民穿越小区,既干扰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也造成安全隐患,遂集体决定禁止周围居民穿越小区,导致周围很多居民必须绕行较多路程才能到达集贸市场
C. 某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将小区的门房出租给某户小区居民用于经营早点销售,将租金用于物业服务公司的人员开支
D.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某小区单元房时明示,住户凡需要占有小区内的停车位的,每月必须交付停车费 【答案】AC
【解析】①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城镇公共绿地和明示属于个人的义务,属于业主共有。故A选项当选。②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城镇公共道路外,属于业主共有,业主有权通过行使管理权决定其使用。同时,根据题意,小区南面的居民对小区的道路也不能基于相邻关系享有通行权,故业主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B选项不当选。③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房屋公司无权擅自出租,其行为不合法,故C选项选。④根据《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只要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可由当事人通
航帆培训祝各位考生考试成功。
航帆网
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房地产公司决定就停车位向业主收费,行为合法,故D选项不当选。
7. 乙将建筑用地使用权抵押给甲银行获得5000万元贷款,双方约定,若乙将超过2000万元的贷款用于非房地产开发,银行有权行使抵押权。乙取得贷款后用2000万用于股市投资,并用其他2500万元在该地块完成办公楼的部分建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即使没有约定,甲银行也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B. 除非发生乙不能支付的情况,否则甲银行不得行使抵押权 C. 部分已经完成的办公楼属于抵押财产,甲银行行使抵押权时应一并处分
D. 甲银行可以和乙协议将该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折价3000万给甲银行的方式行使抵押权 【答案】AD
【解析】《合同法》第203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故A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79条的规定,不仅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出现时,抵押权人也有权行使抵押权,故B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00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在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可对新增的房屋一并处分,但对新增的房屋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故C选项错误。根据《物权
航帆培训祝各位考生考试成功。
航帆网
法》第195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可以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故D选项正确。
8. 赵中和钱左林及孙右社都达成有偿地役权合同,允许钱左林和孙右社使用自家通往码头的近道。两个月后,钱左林应于月初付的费用到月底仍未支付,赵中催告后两周仍然没有支付的迹象。孙右社的费用支付很及时,但使用近道的次数非常频繁,远远超过当初说好的每日两次,还经常在沿途抛弃建筑垃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赵中有权解除和钱左林的合同 B. 赵中有权解除和孙右社的合同 C. 地役权因合同解除而消灭 D. 地役权因注册登记而消灭
【答案】BC
【解析】《物权法》第168条规定:“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的;(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赵中仅对钱左林催告了一次,因此无权解除合同,A选项错误。孙右社的行为构成滥用地役权,赵中享有解除权,B选项正确。如果赵中行使解除权,则解除地役权合同时地役权消灭,而非注销登记时消灭,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
航帆培训祝各位考生考试成功。
航帆网
甲欠乙100万元,甲以自己价值50万元的房屋抵押担保。丙以价值50万元的汽车抵押担保。丁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但约定丁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债务人甲还请本息时为止。请回答:
1. 假设甲经过乙的同意,将对甲的100万元债务让与给戊,丙、丁对此并不知情。如果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戊未对甲履行到期债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乙有权要求甲、戊对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B. 乙有权对甲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C. 对甲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后,乙有权对丙的汽车行使抵押权 D. 对甲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后,乙有权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
【解析】①债务人甲经过债权人乙同意,将债务转让给戊,甲、戊之间的债务承担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甲退出债的关系,不再属于债务人,当戊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无权要求甲对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故A选项错误。②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时,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除非债权人明确放弃担保物权或者债务受让人明确表示愿意代为提供新的担保,否则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债务人担保责任的免除。故B选项正确。③《物权法》第175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现在,乙同意甲转让债务未经提供抵押的第三人丙的书面同意,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故C选项错误。④《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
航帆培训祝各位考生考试成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