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使用学校新校名字体、校徽及基本组合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树立我校良好的公众形象,扩大学校的影响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我校决定公布使用新校名字体、校徽及基本组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校名字体
为了提高我校的知名度,规范我校校名用字,我校特邀请著名书法家欧阳中石先生为我校题写了校名。欧阳中石先生,1928年生,山东泰安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是我国第一位书法博士生及博士后导师。欧阳中石先生在国学、逻辑、音韵、戏剧、书学、语文教学法等领域均有极高造诣,博学兼优,硕果累累,是我国著名的学者、教育家、书法家。主编和参编了《中国逻辑史》、《艺术概论》、《书法与中国文化》等多部学术著作及系列书法教材几十种等。2001 年获中国书协“中国书法艺术特别贡献奖”。
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从即日起,学校校名字体统一使用欧阳中石为我校题写的“石家庄学院”(标准写法见附件1)。校名字样标准图例可从学校校园网公告栏内下载。今后凡涉及校名字体使用均以此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和自行设计字体。各部门和单位制作网页、标牌、印刷品、车辆喷字等,必须使用学校确定的校名标准写法。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校名标准写法成比例缩放,但不得将校名标准写法做拉长压扁、加粗变细、改向变斜等变形处理,不得私自对字形进行改动。对外商业性使用校名的一律需报学校批准,违反此项规定的,学校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关于学校校徽
校徽是识别学校的重要标志,也是我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人文精神和外在形象的高度凝结与展现,是学校标识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做好校徽的征集和设计工作,我校自2007年12月6日至
2008年1月9日在校内外开展了校徽征集活动,共征集校徽设计作品218件,经学校组织专家筛选后,将25件作品在《石家庄学院》报上公示,请全体师生员工投票推选。根据师生投票情况,并经校外专家论证,有6件作品被确定为入选作品。对这6件入围作品,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采纳师生投票赞成率最高的校徽作品为我校校徽的基本图案,后经我校美术系师生和作者修改,党政联席会最终决定采纳附件2的校徽设计方案作为我校校徽。
校徽作为学校标识,主要用于学校对外活动悬挂模型、正式出版物印制图案、校内办公用品上印制图案和学校人员佩带所用。其中在学校部分建筑物或会议室内可悬挂校徽模型;在学校主办的大型庆典、学术会议、招生等活动中,可将校徽模型或图案用于各种招贴、宣传资料、旗帜和纪念品制作;在出版发行的各类专业杂志、报纸、公函用纸上,可以印制校徽图案;个人在印制名片时也可印制校徽图案。
各单位在使用校徽模型或图案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改变校徽大小,不得对校徽图案的造型和色调进行改变,同时不得使用不合规格的校徽图案。校徽图例请到校园网公告栏内下载。
三、基本组合
校名和校徽,既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经美术系老师设计,现将几种组合发布如下(见附件3),请各部门规范使用。标准组合请到校园网公告栏内下载。
我校校名字体和校徽的正式确定,凝聚了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智慧,是对我校办学历史和成就、办学定位和思路、学校倡导并遵循的价值追求和教育理念进行的一次全面总结和高度提炼。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正确使用。
附件:
1.石家庄学院校名标准写法
2.石家庄学院校徽标准图例 3.校名和校徽的基本组合
石家庄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石家庄学院校名标准写法:
附件2:石家庄学院校徽标准图例:
校徽释意:
校徽以中国红为设计基色,以校名英文缩写字母“SJZU”为设计基点,由此基点变化形成了汉字“石”、“书”、“为”及向前奔跑跨越的人、
山峰等象形元素,这些元素有机组合构成了完整和谐的圆形图案,象征着进取、活力与和谐。
“石”字和人的造型和态势,表现了石家庄学院以人为本、不懈进取、充满活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
“书”字和“为”字,寓含浓郁的教书育人、读书求知氛围和厚重的文化积淀,象征了扎实的知识功底、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表现了石家庄学院在人才培养上的追求。
山峰和人的造型,寓含科研探索的路径和收获,象征了师生夯实基础、拾级而上和勇攀高峰,表现了石家庄学院在科学研究上的追求。
中国红的底色和“为”字,寓含了中华文化和勤奋有为,象征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有所作为、弘扬燕赵文化乃至中华文化有所作为,表现了石家庄学院在社会服务上的追求。
整个校徽给人的感觉是纯正、光明和上升,预示了石家庄学院蒸蒸日上、和谐发展的美好前景。 附件3: 校名和校徽的基本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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